徇私枉法的黑法官
举报人:韩家贵,苍溪县陵江镇人,身份证号码:510824196803140712,联系电话:19183936223。
被举报人:杨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举报诉求:
1,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杨陈,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私下与涉案当事人制造虚假证据的犯罪行为。
2,依法对苍溪县人民法院(2022)川0824民初1282号中的枉法裁判进行纠正。
事实与理由:
我等十名农民工,在苍溪县人民法院数次立案开庭,终于在2021年9月5日审结,两被告因对(2021)川0824民初440号判决书不服,遂上诉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法官杨陈在该院第四审判庭组织该案双方当事人会见,对案件案情进行询问和事实调查,会见结束后,杨陈于11:10私下与上诉人接触,制造虚假证据,作为该案发回重审的理由!该虚假证据内容与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会见陈述、与上诉人上诉状的事实理由相背离,与在苍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周楠、王振建的审理中的答辩意见相背离。
证据如下:中院会见笔录,私下会见笔录,对方当事人上诉状,一审庭审笔录,足以认定法官杨陈与上诉人合谋制造虚假证据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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