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安岳17人领了9年的养老金案,向国家信访局申诉、行政复议后一审三次二审二次何年是个头?
2024-01-22 20:38·琳琳来自今日头条
2012年前后,安岳一批未失地农民被人介绍以遂宁船山区失地农民身份买社保,每人给介绍人7万-8万元左右不等。但是,社保局开出的“四川省社保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却只有36800元,剩余的钱不知去向。参保人交钱后的次月,社保局通过银行卡按月发给其养老金。领取养老金9年后的2021年,社保局发出《告知书》。《告知书》称:经查,参保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参保,责令在收到《告知书》15日内退还所领取的社保金9万元。否则。按照《社保法》88条规定,以诈骗罪处理。公安机关立即到安岳各参保人家调查。当时正是2021年元旦期间,参保人非常害怕。
接着,17参保人委托安岳X律师向遂宁市委等部门申诉,无果。
被迫委托胡代国代理维权。胡代国立即向国家信访局发去邮件,请求确认《告知书》因未告知司法救济途径,其程序违法;请求确认公安局提前介入调查没有法律依据。
于是,船山区人社局回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于是,胡代国代理张德云等17农民提起了行政复议。
船山区政府经过复议,维持了《告知书》的决定。
胡代国代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告知书》程序违法;确认该《行政复议决定》显失公平。
射洪市法院没有审理,直接以起诉超过15日为由,驳回了张德云的起诉。
胡代国代理提起上诉,遂宁市中级法院裁定,根据张德云向安岳邮政局交费的时间证明,案涉起诉时间未超过15日期限,于是,中院指定射洪市法院审理。
射洪法院经过第二次审理认定:张德云买社保的行为属于骗保,告知书行为不属于针对张德云的具体行政行为,于是,裁定驳回张德云的起诉。
胡代国再次代理提起上诉。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理,认定《告知书》属于针对特定相对人张德云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裁定。发回射洪法院继续审理。
2024年1月17日,射洪法院第三次进行了审理。
评论:一个简单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行政复议,审理六次了,历时二年多,法院的程序还在空转。
第六次审理,是否能够公正得到判决,人们拭目以待。可见,民告官有多难。真是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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