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 2024-01-25 19:30 发表于北京
1月23日,有网友晒出转账电子回单和收据,称村委会不允许自己在村里办酒席,并对他处以1000元的罚款。
电子回单显示,收款人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备注信息为灯塔七社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1000(元)。收据则盖有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1月24日,灯塔村支部书记徐凯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收据的真实性:“这不是罚款,是教育费。”他向记者表示,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农村自办酒席的范围只包括婚宴、丧宴、寿宴,上述郭某自办的酒席是家中老人去世周年宴,“这种是不准办的酒席。”
“他(郭某)之前四年办了三次酒,(今年)这是第5年,又找理由办了一次酒,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他一次如果收200元,三次就要收600元。现在钱又不好挣,老百姓才举报的他,还是他亲戚到村委会实名举报的,说办酒办太多了他们已经吃不起了。”徐凯说。
据徐凯介绍,郭某一共办过婚宴、丧宴、生日宴,以及这次的周年宴。对郭某收取的1000元教育费是依据村民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的,“就是为了教育他不要再乱搞,不受些惩罚,那大家不就又继续办了吗?”
徐凯补充说道:“收取的教育费直接转到镇财政上,都是公开的。”
记者留意到,徐凯提到的农村自办酒席规定即《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该方案于2020年6月实施,对自办宴席范围进行了规定:婚嫁宴席、丧事宴席、寿宴(年龄6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寿宴),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周年等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许置办酒宴。
该方案还规定,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规进行处理。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以前,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办酒乱象突出,各种各样的酒宴五花八门,群众苦不堪言。为此,旺苍县曾于2017年、2022年先后组织开展全覆盖移风易俗大调研2次,深入治理乱办酒席、铺张浪费等。
2023年6月,旺苍县政府官方刊文称,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显成效。出台了《旺苍县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不良风气专项行动方案》《旺苍县移风易俗节俭操办红白事10条倡导性标准》,在移风易俗上“立规矩”,明确了农村在操办红白事时的标准和原则,修订完善一批村规民约。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无事酒”同比下降58%,平均礼金从300元-1000元下降至1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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