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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拖欠工资和社保,致新都区税务局和新都区人社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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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累计拖欠全体员工工资几个月,社保属于参保状态但一年多未缴纳社保。现每月通过现金或者微信方式发放一点点工资。社保仍意图不缴(据悉医院希望人社局通过2023年社保不补交,从2024年开始交的方案),但此举对普通员工百害无一利。
1、致新都税务局:“2024年1月19日,我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送达了《查询单位存款账户通知书》和《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的存款账户情况,经查询存款账户余额为零。”因红星老年病医院涉及多起诉讼,现已被纳为被执行人,账户已被冻结,累计有40多万欠款待强制执行。同时医院还有其他大量欠款未还,现阶段医院收费和支付部分工资是以现金或微信方式,并未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每月医院仍有大量现金营收(一部分用于发部分工资,另一部分未知),故希望新都税务局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2、致新都区人社局,新都税务局已核实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拖欠所有工作人员社保为既定事实,同时拖欠工资也是拖欠全院在职职工基本工资,非存在争议的工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新都区人社局行政部门应对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此情况并非本人一个人的情况,是全院所有职工的情况,希望新都区人社局能全院走访调查(因情况复杂,涉及利益众多,建议多调查一些人),进一步稽查,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
3、税务局表明已收到多起投诉该医院,人社局可能也已收到多起投诉该医院。同时医院和所属集团法人及老板许鸿斌为躲避债务已经失联,在此,希望各部门能及早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普通基层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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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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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核实:
    2023年,新都区税务局已接到多起反映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欠缴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件,我局按照社会保险费欠费追缴流程,已于2023年10月7号向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送达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其10月20日前缴纳欠缴社会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约谈了财务负责人—李术芳,询问了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经营情况及社保费缴纳情况,督促制定分期清缴社会保险费计划。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在凊缴计划上表明2024年6月底前清缴拖欠员工社会保险费。2024年1月19日,我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送达了《查询单位存款账户通知书》和《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的存款账户情况,经查询存款账户余额为零。为确保缴费人利益,目前,我局正与社保、医保部门核实截止到本次投诉时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欠缴的费款明细,将再次约谈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并按照社会保险费欠费追缴流程采取进一步措施。由于您未预留联系方式,未与您联系,如需希望了解更具体的内容,请拨打02883053171咨询工作人员。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科就您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因无您的具体姓名与相关联系方式,无法进一步处理您本人的问题。鉴于此情况,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科通过回复告知您,如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实名向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科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行政执法科举报电话:89397853 ;仲裁申诉电话:89396012。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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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3-1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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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3-1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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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3 0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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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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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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