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继四川省高县检察院与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会商建立《关于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检察协作 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作机制以来,双方圆满完成首起长江流域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异地办理,会商机制顺利运行,川渝检察机关协作成效初显。
近日,丰都县检察院所办理的辖区内一起长江支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涉嫌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取保候审于四川高县家中,依照《意见》商定的双方合力打击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原则,以及联席会商、案件查办、环境保护修复等制度,丰都县检察院与高县检察院协同对该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跨省讯问、异地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协助公开听证等程序。有效解决了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异地办理可能遇到的路途不便、涉案人员情况不明、涉案地有关部门需层层联系、异地执法难等问题。
为保障丰都县检察院跨省办案的顺利开展,高县检察院提前进行筹备部署,结合案件办理需要商请县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和嫌疑人所在地村(社区)两委,为案件讯问、公开听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程序提供辅助,在高县检察院的协助下,丰都县检察院的跨省办案之旅由“客场”变“主场”,仅用一天时间便完成了办案所需程序,提高异地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嫌疑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为了促进案件办理的司法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相统一,践行《意见》关于环境修复的规定,协作双方为解决该案的后续生态修复问题,充分考虑高县与丰都县分属长江上下游的地理环境,在高县增殖放流有利于修复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以及在嫌疑人的居住地高县罗场镇增殖放流可以强化嫌疑人和当地群众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意识等情况,在高县罗场镇宋江河段开展异地增殖放流共800尾,这也是高县首例通过跨省增殖放流进行异地生态修复的案件。 该起案件的顺利办理,意味着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得以实质化运行,也充分体现了跨区域检察协作对异地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及生态环境修复的系统性作用。 近年来,高县检察院通过“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就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收缴生态修复费用81404元,增殖放流8600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守护一江清水出川去。高县检察院将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守护长江流域绿水青山,助推长江大保护和川渝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供稿:高县人民检察院 何松声 赵永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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