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平律师: 您好!您通过“麻辣空间”论坛反映的情况本会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第一,关于您提出要求本会退回会费的问题。本会依法设立,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绵阳市律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对绵阳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实施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之规定,您有履行本会《章程》第九条“个人会员的义务”第(七)项“按本会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因此,本会在您执业期间向您收取个人会费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规定。第二,关于您反映本会要求您在新冠疫情期间注射疫苗的问题。在新冠疫情期间,本会为保障全行业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积极响应工作号召与安排,建议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注射疫苗,符合当时的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要求,并无不当。第三,关于您反映本会没有为您办理社保,涉嫌违法的问题。您作为本会会员,本会对您履行的是行业管理职责,与您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据此本会没有为您缴纳社保的义务。第四,关于您反映本会在您申请不再执业过程中骚扰您,向您找麻烦的问题。本会未在您申请不再执业的过程中收到过您本人以任何形式与本会取得联系;本会也未以任何形式主动与您取得联系,对您进行过任何干涉或阻挠。 关于您反映的其他问题。经本会再次核查,确认在您执业期间,本会的各议决事项均未查询到涉及您相关反映情况的任何相关信息;您执业期间本会的两任会长也均未对您有过任何相关要求。 本会作为绵阳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对会员既有管理的职责,也有服务的义务。如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需要本会提供帮助,欢迎致电0816-2359699,本会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 绵阳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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