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 (二)指导、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三)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其他职责。居(村)民委员会指导物业服务人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小区会所是专为小区内的业主提供的全面娱乐休闲活动的公共配套设施,小区会所的存在的主要价值和意义在于:丰富小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业主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创造舒适的小区环境,同时也承载着小区的文化建设任务。攀枝花市仁和春天花园小区会所建设完成时间为2004年间,由于开发区的恶意占用,经过攀枝花市仁和春天花园小区原第二届、第三届业委会钟连生主任长达八年不懈努力,于2023年8月30日以法院强制执行方式,房屋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归全体业主所有。令人非常遗憾是,小区会所物归原主后,处于完全闲置状态,令人痛惜。会所建筑面积为988平方米,楼层为2层,其原涉及包含棋牌室、健身房等功能。会所启用涉及的问题有:屋面漏水、水电费用为商用、强化地板开翘、缺少设备和设施、卫生间冲洗设施损坏等。
建议与呼吁: 我们已经进入老年人社会、春天花园小区更是如此,住户中,老年人占有比较高的比例。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业主需要更好的小区配套设施,启用春天花园会所刻不容缓。其会所房屋长期闲置,无异议暴殄天物,更为职责缺位不作为一种具体表现。
为了提高春天花园小区居民对社会成果及小区建设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小区居民(特别是老人和未成年人)有效提供更为有效广泛的服务与空间,有效防止别有用心人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谋取私利、结党营私、徇私舞弊、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议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人民政府、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关注并重视业主呼声,按照小区规划和会所的实际功能,尽快启用小区会所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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