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和李大钊起草《北京市民宣言》,英译文为胡适翻译 1911年6月l1日,陈独秀、李大钊等亲自到北京城南游艺园和“新世界”等地向群众散发《北京市民宣言》。
宣言说:“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低之要求,如左:(1)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2)免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3)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4)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5)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宣言最后说:“我市民仍希望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告,敬求内外士女谅解斯旨。”
当日,陈独秀被暗探逮捕。8日,陈曾在《每周评论》上发表文章说:“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二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
1937年6月11日和6月25日,江苏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对沈钩儒等人进行审理,硬说他们和西安事变有密切关系,事先与张学良有“勾结”。
张学良同情救国运动,曾与沈钧儒等有过一两次接触,共同讨论过抗日救亡问题,在“七君子”被捕的前几天,全救会曾致电张学良,希望他火速坚决要求中央援绥抗日。西安事变发生后,张学良、杨虎城揭示的主张,与全救会的主张又完全相同,并要求立即释放沈钧儒等人。
据此,起诉书对沈等罗织“十大罪状”,其中一个重要罪名,就是“勾结军人,谋为轨外行动,驯致酿成巨变,国本几乎动摇,名为救国,实则害国”。
“七君子”和他们的辩护律师们,除在答辩状中驳斥了起诉书的诬陷之词外,还在法庭上据理抗争,与检察官翁赞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致要求向张学良进行调查。但翁一再重复老调:“已在起诉书上载明,不必调查。”此时,被告的20名辩护律师全体起立,表示抗议,审判长朱宗周宣告暂时退庭评议。
1938年秋,鹿钟麟奉国民党政府的命令,成立冀察战区,设立河北省政府。鹿钟麟上任后,便以省政府的名义要求取消冀南行署,并制造国民党河北省保安司令张荫格部队与抗日部队间的军事磨擦。
1938年12月以后,张荫梧部队连续袭击八路军,暗杀入路军人员,活埋抗日军人家属,包围抗日县政府,赶跑民选县长,剥夺敌后抗日军民的民主权利,吊打和杀害民选的村长等。
1939年6月11日,张荫梧竟然袭击驻在冀中深县的八路军后方机关,修杀人路军干部和战士400多人,制造了深县惨案。
194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以《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给各中央局、分局发出指示。
指示指出:各地在抽调干部时,应尽可能抽选粤、桂、滇、川、黔各省籍的干部,此外二野、四野应准备从本身抽出大批较强的干部来担负新区党务、财经、公安、宣传、民运等各方面的工作,并注意在占领大城市及交通要道区域后,立即召集和训练培养本地干部,对于工人、职员及大中学生的招收、训练工作,应即着手加紧办理。所有老干部一般着重从城市和地委以上高级机关中征调。
1951年6月11日,中央民族学院在北京成立,乌兰夫为第一住院长,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全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学院的任务是为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及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中级干部;研究和介绍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问题;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编辑、翻译工作。学院创办初期,只有一个军政干部训练班和语文系的藏语班,学员300多人,1952年设立了有20多种语言专业的少数民族语文系,并建立研究部,开始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时,北京大学的东方语文系藏语、维吾尔语等专业的部分师生和清华大学社会系师生、燕京大学民族系师生并入中央民族学院,中科院考古研究所部分民族语言、民族历史的研究人员也调入学院,加强了中央民族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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