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麻辣社区有关“解决西月湖社区燃气费用”帖子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解决西月湖社区燃气费补贴一事,实为改善您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从2019年推行的部分居民使用柴火、燃煤改清洁燃料的“清洁能源替代”试点。因您所在的朗池街道西月湖社区区域已于2018年9月被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营府办发〔2018〕45号),《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在该禁燃区域内使用燃煤、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拆除燃用设施或者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鉴于当时为高效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您所在区域纳入“清洁能源替代”推行试点范围,给予居民适当补贴,但该补贴并非永久给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为此,关于您提出的继续给予燃气补贴事宜,尚待商榷。另外,关于您提出的一劳永逸安装天然气问题,因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我局会将此情况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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