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多益网络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认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对其子公司成都利为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为网络)与前员工刘某劳动仲裁一案判决有误,此事引发网络热议。7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和调查。 从多益网络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来看,这起案件在今年5月24日在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庭。原告利为网络以员工刘某出现严重工作失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要求判决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作赔偿金;被告刘某则出具证据,要求利为网络进行赔偿。 原本一起简单的劳动纠纷,却因为一个细节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判决书内容显示,员工刘某称2022年12月26日,因拒绝被劝退,他被关了4天“小黑屋”。“没有电脑、没有灯、没有一个同事,拒绝安排任何工作内容,并没收其手机,取消其进入办公场所的权限,变相逼迫离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刘某的妻子报警,利为网络公司才出具了辞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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