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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新政策 单个场站最高补贴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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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7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8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全力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了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换电设施的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内容,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在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实施细则》表示,结合场站考核,增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10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7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4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在申报条件上,《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要求,如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近三年申报企业在专项审计、补贴申报、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等方面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情况;申报补贴的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应属于乡乡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及其他重点领域等。

  在“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实施细则》表示,结合场站考核,“智慧小区”增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300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21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1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

  在换电设施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按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场站最高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每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单个场站最高20万元运营补贴。在申报条件上,《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要求,如申报换电设施补贴的项目须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且项目需服务3个及以上汽车品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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