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因为半年考核,全部业务庭都在加班。
审判庭的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写判决;执行局的白天跑外勤,查人找物,晚上回办公室整理材料,发放案款和结案。
执行局法官助理H已经连续加班两周,家里爱人和小孩都有意见了,尤其是他的小孩,小学刚毕业,本来答应了带孩子到方特去玩一天,现在也只好一拖再拖。
H助理对此也很无奈,院里把执行完毕率、到位率的指标下给局里,局里只好又分解给各个办案团队。H所在团队质效不太理想,只好加大力度。
但无论怎么加大力度,效果始终不明显。
昨晚,在单位加班,碰到了H助理,谈起指标完成情况,他有点郁闷:现在只要能够找到人,或者通知后,人能到法院来,案子就能够推进。但是微臣做不到啊!
他解释说:很多被执行人我们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关机,好不容易打通了一个,答应得好好的,说马上到法院来谈履行方案,结果,马上了一两周,都没来,再打电话,关机。联系不上的,我们上门去找,也是多数找不到,通过邻居或者社区居民小组留话,人家也是理都不理。
对此,H表示很是扎心,说起法院有司法强制力,但经常是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H说起一件事,上周,他们一个多次联系、查找的被执行人,因为故意逃避执行,团队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因为找不到人,H联系了被执行人辖区派出所,请求协助。结果,派出所一个电话,隔天被执行人就颠儿颠儿的去所里“报道”,派出所联系H,H带法警去所里,出示手续后,直接将被执行人送到了拘留所。
不要太轻松!
因此,H说:其实如果能够将执行权交公安,相信工作要好开展得多,其他不说,仅是司法威慑力都不是现在能够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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