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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马儿”车主注意!9月1日起,这些行为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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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6月1日起,新修订的《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自《条例》实施以来,前三个月,成都交警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有效的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据观察,越来越多的骑行人员自觉佩戴头盔,骑车时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也越来越少。

据介绍,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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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戴好头盔、按道行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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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把那种长时间违停占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也一起处理了。

发表于 2024-8-29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那些送外卖、上下班的骑电马儿的,为了赶时间,无视交通信号灯、超速、逆行、闯红灯、真的该整治整治了。

发表于 2024-8-29 2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汽车是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不算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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