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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过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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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部门:
      我是绵州里小区的一位业主,我反应的是与楼上业主与楼上租房户的责权问题。2024年5月26日我的位于绵州里的2栋19楼2号漏水,去找楼上业主,才知道原来楼上业主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改为多个单租小间,每个小间要建卫生间,所以原本只有82㎡的房子一个卫生间,现在共建了3个卫生间,导致了楼下渗水,经过多次交涉,每次都敷衍塞责,该租户还在客厅建了卫生间(大家想想别人在楼上上厕所下面客厅该是什么情况)。物业也多次与楼上业主协商,楼上业主因为与租户签订了10年合同.该问题向多部门反应,没有得到答复同时推卸责任,都说不该他们部门管,请问究竟该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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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绵州里小区业主改造致楼下漏水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已联系绵兴路社区,街道、社区于9月23号联合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进行查看,住建局已要求业主三天内提出解决方案,后续进行整改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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