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大力发展风光等清洁能源,严禁私设门槛,并要求简化备案并网程序。不得阻碍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健康绿色发展,到地方后层层加码,甚至某些乡镇提出苛刻条件作为准入条件等方式限制光伏企业进入该区域进行开展工作,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1.在南江县正直人民政府,经过多次沟通无果,该镇只允许某品牌进入该镇推广,其他公司一律拒之门外,如果要想进入该镇开展工作,需与何虎林进行沟通,他同意才能进入该区域,(据悉该名同志是南江县某单位领导)相关部门发文规定严禁以各种附加条件阻碍光伏项目绿色发展,典型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实行垄断行业,我们也不知道该镇与何同志存在什么关系。
2.双流镇人民政府要求光伏企业需帮助招引一家企业在南江县境内或该镇实际投资并年产值达2000万以上,作为入场条件,否则该镇主要领导表示我镇不做不开展,严重性官僚主义,以自我为中心,不把国家政策放在眼里,不知是谁赋予的权利。
望相关单位给予回复,打造健康营商环境,倡导绿色清洁能源,早日完成国家双碳目标,能源转型。
3.安装光伏在农村自建房楼上装,免费给看老百姓搭建阳光棚,老百姓收租金,不属于政府公共面积,国家主管单位是能源局,发改委,电力部门,想咨询一下政府凭啥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利用职务之便搞垄断,允许一家,国家分布式光伏何时能推进,
望相关部门重视,来人暗访,走访,调查,净化营商行业风气,还原国家政策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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