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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用一个半版面公布的一份公告引发关注。该份公告涉及曾在黑龙江鸡西、鹤岗担任过副市长的李传良,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该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过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超14亿、查封1021处房产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此前披露,李传良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是其在鸡西担任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
红星新闻记者从鸡西市人民政府此前公布的《2017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看到,2017年鸡西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6.2亿元,李传良涉案的31亿余元,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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