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34|评论: 0

追讨血汗钱的无助农民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7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曾某某,20230505日入职中川新迈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入职后一直未给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后在20238月才用申请人全资下属公司“四川中川新迈光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社会保险,202310月起到2024319日,老板为了不支付申请人报酬,于2024319日宣布公司停止营业,并于次日将“四川中川新迈光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在20244月老板将中川新迈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控股的企业“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到新的地址:武侯区聚龙路6405701产业园。
      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的成武侯劳人仲案(2024)1499号仲裁裁决书。根据该裁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人民币86155.41元(大写:捌万陆仟壹佰伍拾伍元肆角壹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还做出更改法人代表,转移财产等恶劣行为。
      本人于2024年9月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次电话催促才于2024年10月11日立案执行,同时本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执行过程一致没有进展,后来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法官说无财产执行。宣称本人提供的财产转移线索是不能证明财产是被执行人的。通过12345热线,12368热线投诉后才主动联系本人说将实际控制人王某国身份证号给他限制高消费,后来也一致没有查到对其限制高消费。
     本人已经54岁了,失业快一年了,养作一个90高龄的母亲和两个孩子,就这辛苦打工的血汗钱都追讨无门,自己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老板恶意拒付劳动报酬转移财产的证据,可是我们都大法院大法官都无能无力,让无良老板逍遥法外,让我们农民工欲哭无泪。


微信图片_20241107094828.png
微信图片_20241107094835.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