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61|评论: 7

韩旭:公正的司法是社会的“减压阀”

[复制链接]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韩旭:公正的司法是社会的“减压阀”



                     韩 旭


        珠海市体育中心发生的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的极端事件令人震惊和愤慨,事后除了对樊某令人发指行为进行谴责外,我们更需要从这一极端事件中汲取教训,防范类似悲剧的重演。

        据悉,此次“珠海事件”,绝非简单的个人犯罪,而是社会矛盾冲击个体心理的恶果。犯罪嫌疑人樊某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将愤怒发泄于无辜市民,这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矛盾不容小觑。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关系调整变化,滋生各种矛盾。经济纠纷、情感破裂等问题若处理不当,便可能成为恶性案件的导火索。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矛盾化解中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一旦这道“屏障”失守,各种暴力极端事件便难以避免。联想起河南漯河“王佳佳”法官被案件当事人杀害事件,愈发感到司法在纠纷解决、安抚人心、社会安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离婚案件更是矛盾冲突最为激烈的领域,中外皆如此。因此,起于离婚案件的反社会行为危害最大,法官更应谨慎对待。因此,司法的公正,于极端事件的发生具有阻却作用。这也是我们呼唤司法公正的原因所在。

        公正的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以解决纠纷为己任,纠纷乃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当纠纷双方不能自行和解时,便会诉诸司法解决。如果司法是公正的,解决方案抑或裁判结论就可能让双方当事人口服、心服地接受;如果司法是不公的,不但不能化解纠纷,而且会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甚至不排除如本案中的樊某以反社会的极端形式发泄不满,迁怒于他人。

        公正的司法具有安抚人心的功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的“感受到”,其实就是“程序正义”。西方有法谚: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看得见”才能“感受到”。在程序公正中,程序参与性即具有吸纳不满、安抚人心的功能。因此,对于司法裁判,不能仅仅根据裁判结果正确、于法有据就可以说司法机关做到了司法公正,而必须考量过程公正,即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否受到公正对待,是否保障了其各项权利、是否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司法不但应有力度,也应当有温度。只有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他们才不会“心寒”,才不会因为进入司法程序遭受“二次伤害”。

        公正的司法具有秩序安定的功能。当司法不能满足社会的期待、不能作到“不偏不倚”时,也就是公众受到司法的“伤害”时,他们便会寻求私立救济——自己拿起“武器”去攻击对方当事人,或者因此万念俱灰、悲观厌世,形成反社会人格,袭击司法办案人员,或者将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不满转移至无辜百姓身上。司法者当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功能。

        公正的司法具有社会调节功能。社会由各色人等组成,是一个动态的流动的组合体。因此,社会需要优化,需要人心向善。公正的司法可以让无力者有力,让失望者对未来充满信心,让心灰意冷的人内心充满温暖。这一社会调节功能,不为司法机关所重视,片面强调“案结事了”。其实,很多时候,是“案结”“事不了”。很大程度上是没有认识到司法所具有的社会调节功能。如果司法让一个正常人变得“疯狂”,我们还能说司法是公正的吗?

        公正的司法具有人权保障的功能。人权,乃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一个人绝望,全社会都是不安全的。”樊某绝望了,然而35条无辜的生命却一同随着他的暴行在一瞬间逝去,43个人流血、肢体残缺、躺在医院病床上呻吟.......,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因一个人的绝望而消失。因此,公正的司法可以减少无辜者受伤害的风险。

        从杀法官这一特定的个体,转向杀群众这一无辜的群体,冲突在升级,暴行在升级,我们的生命愈加处于不安全之中。正如有人所说:我们庆幸那一刻不在那个体育场锻炼、我们没有出现在案发的那条道路上、那座桥上,但我们都在社会这一辆公共汽车上。当社会这辆公共汽车不安全时,我们每一个“乘客”岂能安全?所以,司法公正不仅是案件当事人的期待,也是我们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的期盼。不要以为,司法不公的后果只有当事人乃至法官、检察官承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世界人权宣言》确认了免于恐惧的自由。当得知“珠海事件”的每一个人能免于恐惧吗?不要以为这一事件仅是樊某和死伤者本人和家人的事件,它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谁能把保证不会发生第二个、第三个“珠海时间”呢?如果刚好你也经过此处,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一事件使我再次想到英国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那首著名的《丧钟为谁而鸣》诗篇。“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变少。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特别是其中“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直击人心。我们该思考如何维护好我们共同乘坐的这辆“公共汽车”?不可否认,现代社会的人充满了焦虑、压抑,为不可知的未来和艰辛的生活充满了压力,公正的司法是社会的“稳压器”和“减压阀”,可以给我们以生活预期,可以避免让我们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惧之中,睡一个安稳的觉,做一个香甜的梦,可以和家人共享一份天伦之乐。

        司法,何时可以让我今晚不再为你哭泣!

(作者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的司法具有安抚人心的功能。就连平时本地社区论坛发帖,官方若重视网络舆情都可以为社会减压。

发表于 2024-11-14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人情社会,好像大家都认了的。于是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和那个权贵谁,有点关系而感到自豪。当生活中出点问题时,第一时间便是找关系,久而久之解决问题时就看关系,至于结果里面偏了多少,就看里面牵扯到了什么层级(个人观点,这应该是少数现象)。
2.对滥杀无辜者,必须给予谴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3.能不能把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前的心路历程予以公开,这样,为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一些信息,以便于提前采取一些措施。
4.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他们戴着天平秤和国徽。如果真出现司法不公的个别现象,参与者应该离开这个队伍。

发表于 2024-11-14 0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4-11-14 0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级基层部门对上级信访部门的答复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南辕北辙。会使很小的官民矛盾变大。现在00后的维权意识更浓。受害者,老百姓如果有证据还可以民告官。如果没有证据,那就不知道受害者是怎样的心情?

发表于 2024-11-14 0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24-11-13 23:44
公正的司法具有安抚人心的功能。就连平时本地社区论坛发帖,官方若重视网络舆情都可以为社会减压。

纵观麻辣论坛,外人认为也没什么用。但是我认为,为社会的减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减压作用,有些大气候所决定的,但是也是功不可没。宪法赋予的权利,祝麻辣论坛越办越好!

发表于 2024-11-14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全仕 发表于 2024-11-14 08:02
1,人情社会,好像大家都认了的。于是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和那个权贵谁,有点关系而感到自豪。当生活中 ...

关键是人家不等法律来审判,他已经选择自杀了。35条被樊夺走的无辜生命再也找不到伸张的对象,他们的家人该向谁去诉求?所以一定要调查樊为什么会走极端?樊是一个聋哑人,身体条件属弱者,在离婚财产纠纷中一定是受到了不公却又无可奈何,也没有人帮忙维护他的权益,包括社区、街道、法律机构、ZF工作者、邻里等等,如果有一方及时站出来予以光干预同疏导,樊是作恶者该死,但不会拉着这么多人命枉死。

发表于 2024-11-1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希望樊某事件不再发生。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