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建议必须让民众遇事有讲法理的地方 采取比事后打击犯罪更重要的事前化解矛盾预防犯罪 5月1日,辽宁东港马家岗村64岁的金大爷,只为一块地的纠纷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从凌晨4点杀到天亮,屠杀9名村民;6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默特左旗察素齐镇二十家村43岁的霍文常,因长期反复索要经调解和诉讼后的承包土地转包租金未果,因此杀了被害人一家5人,只给被害人家留下了平时为人和善讲理的儿媳妇未杀了;6月24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元固镇平庄村的平某某,与村支书李某雷有矛盾“积怨成灾”而杀了村支书李某雷;7月3日,湖南常德桃源县盘塘镇楠竹铺村的曾某初,因邻里纠纷“积怨成灾”而一口气杀了被害人一家4人,其中包括一名儿童;8月7日,河南漯河郾城区50岁的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交通事故的诉讼请求心生不满,而到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刺死王佳佳法官;9月30日,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初步侦查,林某某因个人经济纠纷,来沪泄愤持刀到超市里去伤人致3死15伤;11月11日,珠海62岁的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驾车冲撞锻炼市民致35死43伤等七起事件。其中五起是底层社会针对性的“民杀官”灭门悲剧事件,每起事件都给老百姓造成了极度恐慌和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除了全力救治伤员,精心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善后工作外,还必须在查事实,依法严惩凶犯的同时,必须让民众遇事有讲法理的地方,采取比事后打击犯罪更重要的事前化解矛盾预防犯罪。为此,特建议党中央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面认真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涉及“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我国社会的尖锐矛盾纠纷全起底全排查,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依宪、依法、依规化解“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我国社会的尖锐矛盾纠纷,依纪、依宪、依法、依规严惩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人员的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才能严防极端恶性案件的频繁发生,才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我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宪法、法律、法规虽然众多,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侵权之事仍是不可谓不多不普遍,但是真正能拿起宪法、法律、法规“武器”来维护自己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却仍是少之又少。缺乏宪法、法律、法规意识只是一个原因,但更多更重要的还是“弱告强”和“民告官”这两说法,确实令人望而生畏,令人只能进而知难被迫而退。 根据我“弱告强”和“民告官”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长久以来“弱告强”和“民告官”普遍都是难于上青天;各地上访群众不躲过当地维稳的铜墙铁壁,艰难地偷逃到异省去,申诉上访材料根本寄不进京;赴京去申诉上访,国家信访局等各相关单位,只是发挥了收发室和中转站的作用;国家信访局等各相关单位,只是把群众的申诉上访材料层层往下转给基层,而基层又只是胡编乱造一份上报结果就完成任务了。根据大批量的申诉上访群众,为了一件或大或小的简单明了的诉求,往往倾其半生甚至是一生,穷尽一切救济手段,诉求不但没有得到解决,矛盾反而越来越激化,生存权利不但没有得到维护,反而一次次地遭到迫害,其中只有极少数即便是最终“胜诉”了,但也是付出了遍体鳞伤甚至是断子绝孙的代价,才能得到“惨胜”的结果! 以上这些都是发生极端恶性案件的重特大潜在风险,需要党中央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面认真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的实际行动才能消除得了! 必须全面强化依法治国,从重从严惩治重特大恶性犯罪,确保全面依法行政,确保全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决全面防止因不依法行政和司法不规范、不公正、监督不到位等而产生新的“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社会的尖锐矛盾纠纷叠加积累。 必须全面扎实强化推进申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面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严防极端恶性案件发生。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在必须查清事实,依法严惩凶犯的同时,必须让民众遇事有讲法理的地方,采取比事后打击犯罪更重要的事前化解矛盾预防犯罪。为此,特建议党中央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面认真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涉及“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我国社会的尖锐矛盾纠纷全起底全排查,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依宪、依法、依规化解“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我国社会的尖锐矛盾纠纷,依纪、依宪、依法、依规严惩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人员的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必须让民众遇事有讲法理的地方,才能严防极端恶性案件的频繁发生,才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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