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咱们来一起探讨下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我们身为家长,满心期望能平和地化解此次纠纷,得到一个清晰公正且易于施行的解决方案。但我们不过是平凡的普通民众,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也缺乏聘请律师的经济能力,可我们始终坚信公理自在人心。在此郑重声明,我们只针对事情本身探讨,无意指责个人。
大家好,我是南部县某学校一名三年级学生的家长。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左右,孩子于校内午休后,在幼儿园的游乐场内意外坠落,致使大腿右股骨上段骨折。
事发当时,仅接到一位幼儿园老师致电孩子的爸爸,爸爸接完电话便匆忙赶赴学校。然而到达学校后,却发现孩子身边没有任何校方人员协助,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躺在地上痛苦哭泣。爸爸询问孩子能否起身,孩子回应道:“特别疼,根本起不来,稍微一动就剧痛难忍!”爸爸当下便意识到问题极为严重,无奈之下只能独自抱起孩子送往医院。事后我们也曾埋怨学校,孩子遭遇如此重大意外,为何当时现场竟无人采取应急举措。孩子爸爸当时也表示理解:“学校当时在举办运动会,可能大家都在忙。”
孩子住院期间,我们与学校沟通协商,手中持有当时孩子意外发生时的监控视频。学校的安全主任曾承诺:“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等孩子出院后,学校定会妥善处理,该申报的保险会申报,剩余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绝不会让家长垫付一分一毫。”(有通话录音为证)孩子出院后我们再次与学校交流,学校回复:“这件事不用着急,等孩子取出钢板后一次性解决。”(有通话录音为证)2024 年 7 月孩子在某医院进行了取钢板手术,恰逢学校放假,事情便只能往后推延。
2024 年 10 月,我们向学校提出了诉求: 一是要求学校承担所有住院未报销的费用;二是支付伤疤修复费用,因为孩子自幼怀揣参军梦想,此次受伤留下的疤痕很可能对其梦想的实现产生极大阻碍,并且从长远来看,这伤疤对孩子未来的成家立业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补偿护理费用;四是给予营养费用;五是报销交通费用;六是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认为,孩子是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意外,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层面必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其一,幼儿园内的游乐设施是否经过严谨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是否设置了充足的安全警示标识?其二,在孩子午休后的活动时段,学校是否安排了足够数量的教师进行监管与照料?
学校方面给出的回应是: 孩子当时已满 8 岁,且声称有进行安全提醒(但监控中并未发现任何安全提醒迹象),所以家长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在某次协商中提到学校承担 35%的责任,其余部分由家长承担。此后学校一直表示:“如果家长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可以坐下来进一步详细商讨,若不愿意,那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起诉就起诉。”(有通话记录为证)并且,伤疤修复费用需进行司法鉴定,护理费用和营养费用依据住院时长计算,交通费用仅按照南部地区标准给予 300 - 500 元补贴,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当下的诉求依旧是,住院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学校全额承担,伤疤修复费用也务必由学校负责。护理、营养、交通费用同样需要学校承担。
在此,我们恳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怎样才能合理维权?我们仅仅渴望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究竟哪些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哪些又缺乏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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