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谷119井地面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丰谷119井地面建设工程位于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谷119井地面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 (3)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新建丰谷119井试采站1座,设计采气规模为5×104m3/d,站场天然气经平台地面工程节流降压、分离、计量后外输(外输管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 (2)联系人:罗总 (3)联系电话:19827891195 (4)通讯地址: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二环路与铜山大道交叉口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吴工 (3)联系电话:18331128521 (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卷石天地大厦A座401、4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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