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据悉,四川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是对原预案进行的修订版本,旨在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应急预案》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
一是修改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取消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并降低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启动门槛。同时,区域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由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调整为4个及以上相邻市(州)。
二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因颗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将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增加应对过程评估内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管控,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等。
四是明确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增加省内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内容,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增加川渝地区联动预警内容,强化川渝地区协同应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在管控措施方面,明确提出加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污染排放与重污染天气的相关性分析,抓住关键和主要矛盾,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制定分类管控措施,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行为,禁止搞“一刀切”。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刘瑞强)
延伸阅读:名词解释——AQI
空气指数又称空气质量指数(AQI),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且能定量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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