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反革命集团”主犯胡风曾在蓬安监狱服刑。所谓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一件错案。平反后,胡风担任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
胡风和梅志
作者:李铭光
蓬安监狱盖在西汉的文学家、诗人、辞赋家 司马相如故居的旁边。胡风在这个监狱服刑时,因被判无期徒刑,而且不许上诉,曾经有过绝食的行动。监狱的干部让一个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四川同乡去劝胡风进食。尽管那个同乡磨破嘴皮,胡风虽然已经饿得说话都没有气力,仍拒不进食。后来,有位监管干部同胡风闲聊中说到,大墙外土坡上的老式阁楼,是司马相如的出生故居;阁楼外那个平台,是司马相如弹琴的琴台。胡风低垂的头突然抬了起来,此后他天天看着那座阁楼。他开始进食,坐在阁楼对面的台阶上,边吃边看着司马相如故居的琴台。一天饭后,胡风用筷子头在地上写了几句诗:
文君相如抚琴笑,胡风梅志苦歌行。
我若去了阎王殿,梅志何以度余生。
还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原来胡风结束绝食,是从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抚琴之爱,想到了他的妻子梅志。想到如果他绝食死了,留下梅志怎么活下去?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之爱,是胡风对梅志的爱,挽救了胡风的性命。
胡风被捕入狱,梅志也被戴上“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的帽子关进了看守所。直到她的老母亲病逝,才放她出来料理丧事;胡风被关押10年后才允许她探监,相隔10年胡风和梅志才见到面。1970年,胡风从被判14年徒刑改判无期徒刑,关押到四川监狱。当梅志到监狱同胡风相见时,由于长期遭受非人的折磨,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 胡风已经语无伦次,神情麻木,思维不清,半疯半癫。梅志十分悲痛,毅然要求留下,在狱中照料胡风,陪伴了他6年,直至1978年出狱。梅志在生活上照料胡风。当胡风病发时,梅志将他揽在怀里,安慰他,让他安静下来。梅志常同他一起回顾他们共同奋斗过的岁月,一起缅怀故旧老友,给他讲安徒生童话,背诵他喜爱的古典诗词。梅志的悉心照料,使胡风出狱时除身体孱弱外,精神恢复正常。胡风获得自由后,同梅志共同生活了6年时间。梅志的爱,使胡风没有被压垮,在最后几年写出了20多万字作品,出版了《胡风晚年作品选》、《(石头记)交响曲》,还为30年代“两个口号”之争写下了10多万字的记述.充实了中国现代文学史料。梅志是胡风的精神支柱。胡风病逝弥留时,梅志答应,一定要为他说清楚,要还他清白,要让国人知道一个真实的胡风。为此,梅志克服了在肉体上、心灵上长期折磨的痛苦,从1987年1月到1989年1月,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写出了《胡风传》;又从1988年到1996年,用8年时间写了一本全面的传记《胡风传》。她为胡风洗刷干净强加于他的罪名,还原胡风真正的为人和真心实意为革命文艺做的工作。这时,梅志已经82岁高龄了。
相关资料:
胡风(1902年11月2日-1985年6月8日),原名张光人,又叫张光莹,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下石潭村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是鲁迅挚友。1927年加入共青团,建国前,曾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书记,中华全国文艺抗敌协会常委,对进步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建国后,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等职。
1920年起就读于武昌和南京的中学,其间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作品。
1925年进北京大学预科,一年后改入清华大学英文系。不久辍学,回乡参加革命活动。
1929年到日本留学。
1933年因在留日学生中组织抗日文化团体被驱逐出境。回到上海,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行政书记,曾遭周扬诬陷。鲁迅却非常欣赏胡风的人品与学术思想,与鲁迅常有来往并且关系非常密切。
1935年编辑秘密丛刊《木屑文丛》。翌年与人合编《海燕》文学杂志,其交章《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1933年12月胡风与妻子梅志什么?》,提出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引发“两个口号”的论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主编《七月》杂志,编辑出版《七月诗丛》和《七月文丛》,并悉心扶植文学新人,对现代文学史上 “七月”派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曾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常委、研究股主任,辗转于汉口、重庆、香港、桂林等地从事抗战文艺活动。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七月》被迫停刊,他另编文学杂志《希望》。创刊号上发表舒芜的《论主观》和他自己的《置身在为民主的斗争里面》两文,由此引起关于“主观”问题的论争和对于他的文艺思想的批判。
1949年7月在第一次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胡风当选文联委员、作协常委。他以抒情长诗《时间开始了!》欢呼新中国的建立。并任《人民文学》编辑委员。
19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在“编者按”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
1954年7月,胡风向中央政治局递交《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反驳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及“编者按”中对胡风的批评。
1955年5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批捕决定的前两天,胡风在家中被公安部人员拘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1965年12月底,胡风从秦城监狱出狱。春节过后,离开北京到四川成都。“文化大革命”开始,胡风夫妇被送到成都西边的芦山县苗溪劳改农场监护劳动。
1967年11月,胡风再度入狱。
1970年1月,胡风以“写反动诗词”和“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其实是在报纸空白处写诗)的罪名,被四川省革委会加判无期徒刑,不准上诉。
1978年,胡风被释放出狱。
1980年9月,中央作出审查结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一件错案。平反后,胡风担任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
1985年6月8日,胡风因病逝世,终年83岁。
1988年6月18日,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澄清了这一历史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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