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一个2006年的廉政案例深有感触——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受贿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在罗耀星头上,有不少耀眼的光环,广东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三等功。法院审理认定,罗耀星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118.5万元。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句烂于心中的话语为什么就做不到呢?关键还是他们太放纵自己、太不知足,遵规守纪意识淡薄,最终走向黑暗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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