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赵晓红,阆中市人民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刘锡权,生于1964年4月27日。
刘锡权于2013年3月开始就与当时的阆中市委书记蒋建平串通一起,多次在市委书记蒋建平的干扰下,最后中了阆中市人民医院的装修项目,项目中标后,刘锡权与赵晓红大肆改变设计图,由中标价3000万元到将近结算4000万元,其中刘锡权多次送礼,一个工程的工程造价超出合同价的25%,我也不知道阆中市的审计是怎么审计的,拿老百姓的血汗钱去中饱私囊,希望阆中市纪委,检察院好好的查一下刘锡权与赵晓红之间的权钱交易。阆中市检察院的拿刘锡权都没有办法,所以阆中市这么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