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嫖娼被抓,抓出个“不吃窝边草”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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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笔的老萧
黑龙江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某,因为涉嫌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12天,引发舆论热议。
检察长嫖娼被抓,纯属小概率事件。警方抓嫖抓到检察长,分明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
知名普法自媒体“法度Law”披露,杨大官人失足之地,乃一处被举报涉黑涉黄的洗浴场所。黑龙江省领导批示后,指派黑河市警方侦办,从监控视频中意外发现杨涉案。
这属于“隔墙扔砖头,砸中检察长”,于是成为新闻事件。
对于杨某,网络舆论并未一边倒地狂踩,也没有以道德口水去淹没,相反倒有不少同情的声音。
杨某被称道之处,是宁愿“以身犯险”,宁愿被抓,也未有“动下属”的歪主意。
网民“心疼”这位检察长,没有被曝养小三,没有怕“肥水流入外人田”,没有“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将同志友谊发展到床上,没有令女下属直呼“怕你忍不住”,没有迷信“女下属身体比较干净”。
对于裤裆里的那点事,杨某近乎执着地选择了风险几率最大、违法成本最高、危害相对较小的方式。
这种作派,在官场算是特立独行了,简直就是“好人”,甚至是“不吃窝边草”的“好官”嘛。
出事官员的这种花边新闻,大家搬着小马扎,瓜宴吃了一波又一波。对于杨某的这种“好人”“好官”的印象,来自比较和鉴别。
比如福建南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娄彩敏,不屑于嫖娼,专搞女下属。
娄彩敏某次与下属前往歌厅娱乐,酒喝到尽兴时,他厉声呵斥下属“你们通通给我滚出去!老子要先‘打一炮’”。
下属们遂乖乖回避,娄彩敏与本院一名女处长在包厢里完成苟且之事。
与娄彩敏的吃像相比,杨某都快称得上官场里的“清流”了。
网民认为杨算是“好官”,相当程度的同情之心溢于言表,不能排除有人正话反说,以反讽和恶搞的方式进行娱乐化调侃。
但我相信,也确有网民从这类消极事件引发的负性体验中跳脱出来,内心真觉得应该给予杨某一定的道德宽容。
不能轻易责怪网民道德宽容失度,拿杨某与其他同类官员相比,首先是有“烂”可比。
其一,这种“烂事”曾有其他更大的官员做过,杨某无非是亦步亦趋;其二,更大官员的“烂事”非但没有被及时发现并根绝,反而有“蔚然成风”之势;其三,更大官员有“烂事”至今仍安然无虞,出事的似乎多有偶然因素。
用个别官员的小错来比别的官员的大错,用个别官员的小丑来比别的官员的大丑,比来比去,其中的区别在于少一点的无耻、中度的无耻和极度的无耻。
基于“每个人都有事”的想象,网民自然会得出事大事小的判断。一个落马官员被指控贪污受贿三五百万元,跟那些被认定贪墨数亿元、上十亿元的大贪官相比,在网民看来就觉得几乎不值一提。
权力逻辑下的腐败泛滥成灾,久而久之,不仅官员自身有“比烂”心理,就连普通公众对官员的道德容忍限度也在不断降低。
以至于法院院长不枉法裁判,公安局长不搞“远洋捕捞”,组织部长不卖官鬻爵,环保局长不放纵偷排偷放,医保局长不套取医保基金,中小学校长不性侵女学生等等,都是可以归为“好”的范畴,值得称颂一番的。
与本分升格为崇高相对应的,是正常的道德评价标准被一再拉低。检察长嫖娼被抓,网民试图替其寻找情理方面的某些“合理”空间,根本原因还在于道德的价值属性,逐渐失去其应有的神圣性和权威性。
不必责难网民道德立场的失守。以杨检察长为例,官员违背道德规范的某些不道德选择,却得到民间舆论一定程度的“宽容”乃至“同情”,需要求解的是,公众怎样才能走出这种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题图为案发前两天,在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中,杨某带领本院检察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