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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 请求法律援助:南部县翔宇学校家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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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朋友,咱们来一起探讨下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我们身为家长,满心期望能平和地化解此次纠纷,得到一个清晰公正且易于施行的解决方案。但我们不过是平凡的普通民众,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也缺乏聘请律师的经济能力,可我们始终坚信公理自在人心。在此郑重声明,我们只针对事情本身探讨,无意指责个人。
  大家好,我是南部县某学校一名三年级学生的家长。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左右,孩子于校内午休后,在幼儿园的游乐场内意外坠落,致使大腿右股骨上段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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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当时,仅接到一位幼儿园老师致电孩子的爸爸,爸爸接完电话便匆忙赶赴学校。然而到达学校后,却发现孩子身边没有任何校方人员协助,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躺在地上痛苦哭泣。爸爸询问孩子能否起身,孩子回应道:“特别疼,根本起不来,稍微一动就剧痛难忍!”爸爸当下便意识到问题极为严重,无奈之下只能独自抱起孩子送往医院。事后我们也曾埋怨学校,孩子遭遇如此重大意外,为何当时现场竟无人采取应急举措。孩子爸爸当时也表示理解:“学校当时在举办运动会,可能大家都在忙。”
  孩子住院期间,我们与学校沟通协商,手中持有当时孩子意外发生时的监控视频。学校的安全主任曾承诺:“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等孩子出院后,学校定会妥善处理,该申报的保险会申报,剩余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绝不会让家长垫付一分一毫。”(有通话录音为证)孩子出院后我们再次与学校交流,学校回复:“这件事不用着急,等孩子取出钢板后一次性解决。”(有通话录音为证)2024 年 7 月孩子在某医院进行了取钢板手术,恰逢学校放假,事情便只能往后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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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0 月,我们向学校提出了诉求:一是要求学校承担所有住院未报销的费用;二是支付伤疤修复费用,因为孩子自幼怀揣参军梦想,此次受伤留下的疤痕很可能对其梦想的实现产生极大阻碍,并且从长远来看,这伤疤对孩子未来的成家立业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补偿护理费用;四是给予营养费用;五是报销交通费用;六是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认为,孩子是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意外,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层面必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其一,幼儿园内的游乐设施是否经过严谨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是否设置了充足的安全警示标识?其二,在孩子午休后的活动时段,学校是否安排了足够数量的教师进行监管与照料?学校方面给出的回应是:孩子当时已满 8 岁,且声称有进行安全提醒(但监控中并未发现任何安全提醒迹象),所以家长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在某次协商中提到学校承担 35%的责任,其余部分由家长承担。此后学校一直表示:“如果家长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可以坐下来进一步详细商讨,若不愿意,那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起诉就起诉。”(有通话记录为证)并且,伤疤修复费用需进行司法鉴定,护理费用和营养费用依据住院时长计算,交通费用仅按照南部地区标准给予 300 - 500 元补贴,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当下的诉求依旧是,住院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学校全额承担,伤疤修复费用也务必由学校负责。护理、营养、交通费用同样需要学校承担。
在此,我们恳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怎样才能合理维权?我们仅仅渴望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究竟哪些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哪些又缺乏依据呢?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意外骨折风波(一)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中午 14 时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平静,电话那头传来幼儿园老师焦急的声音:“您家孩子在学校摔了!”孩子爸爸听闻,心急如焚,立刻奔赴学校。抵达校园后,眼前的景象让他揪心不已,只见孩子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小小的腿卡在一处,满脸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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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孩子向来坚强勇敢,自幼便不惧疼痛,打针、接种疫苗时都未曾吭过一声,婴儿时期就透着一股仗义劲儿。可此刻,在爸爸赶到时,孩子却泪水止不住地流淌,嘴里不断呼喊着:“疼!疼!”
  在此,我不禁要质问校方:孩子受伤之际,为何不见校方人员前来协助?学校的应急措施何在?救护人员、安全人员又在何处?现场唯有孩子独自忍痛落泪。孩子爸爸见孩子腿被卡住,小心翼翼地试图将其取出,可稍稍一动,孩子便疼得连声惨叫:“疼!”“疼!!”“疼!!!”爸爸心中一沉,预感腿部恐怕已骨折,每一次挪动对孩子而言都是巨大的痛苦。他强忍着心疼,安抚孩子忍住疼痛,随即将孩子抱起送往医院。一路上,孩子虽疼得厉害,却依旧咬牙强忍着。
抵达医院后,幸得护士热心帮忙。爸爸悉心照料孩子,妈妈则匆忙缴费挂号。随后进行了拍片检查,孩子办理了住院手续。最终诊断结果为右股骨中上段骨折,骨断端错移位明显。
  手术安排在 12 月 3 日,住院期间采用石膏外固定,并行消肿、输液治疗。
住院期间,因填写资料需要学校及班主任配合,12 月 1 日,孩子妈妈索要学校监控视频,欲查明孩子摔伤经过,校方却称没有监控,设备故障,且该位置处于监控死角无法查看。12月2日,孩子爸爸亲自前往学校探寻,竟发现有一监控正对着孩子摔伤的位置。他赶忙联系学校,这才有人前来调取监控。



  同时也需与学校商议事故处理事宜。医保方面亦出现状况:医院有份资料需填写学校是否担责,若填写学校有责任则无法报销医保。当日学校给出回应:“务必走医保流程,填写学校无责任,待医保报销后再申报学校的意外险,自费剩余部分费用由学校解决,学校绝不会让家长垫付一分钱,就写孩子自己摔伤。请放心,按学校所说流程操作即可。”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意外骨折风波(二)
  12 月 3 日上午,孩子被推进手术室,直至中午 14 点左右才结束手术。这几个小时对于家长而言,每分每秒都是煎熬,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
  手术详情如下:于大腿外侧切开一道长约 12cm的切口,依次逐层切开皮肤、皮下组织与阔筋膜,经股外侧肌间抵达骨折处,可见右股骨中上段呈斜行粉碎性骨折,断端旋转分离移位,有一块约 1.0cm * 1.2cm 的蝶形骨块,间隙内布满大量血凝块。医生先清理血凝块,牵引撬拨复位骨折断端,在直视下确认复位满意后,用可可钳固定,以非吸收性外科缝合线捆绑。虽复位后发现少许骨质缺损,但经术中 C 臂透视显示骨折复位良好。随后用 9 孔 3/1 管型钢板固定骨折部位,打入 7 颗内固定螺钉,在骨质缺损处植入 1 盒同种异体骨粉。用生理盐水冲洗创面后,仍有明显渗血,便使用 4 盒止血粉止血,最后以 2 - 0 的可吸收线逐层缝合伤口并覆盖无菌敷料,手术顺利完成。术中麻醉效果良好,出血量约 150ml。
  12 月 4 日,换药时拍摄了孩子伤口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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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6 日,学校班主任与几位老师前来医院探望。从孩子受伤至当日,学校才首次派人前来。此后,班主任尽职尽责,利用课余时间为孩子补课,生怕孩子学业落后。(现班主任已调往他处任教)
  12 月 17 日,孩子出院。住院期间,孩子爸爸全程陪伴照料,放下所有事务,全心全意守护孩子。家中长辈也时常送饭,一家人齐心协力围绕孩子转。
之后与学校沟通,学校表示孩子后续需取钢板,建议待取钢板后一次性协商解决。孩子返校后,爸爸每日用轮椅接送,上下楼梯皆亲自抱送。在此期间,孩子深切感受到老师与同学的关爱,内心满是温暖。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年级下册期末考试时,孩子数学成绩荣获班级第一名,当时成绩颇为不错。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意外骨折风波(三)
  出院后,需在 1、2、3、6、12 月进行复查,视情况取出内固定装置,同时要加强营养并防止跌倒,医生建议休息 3 个月,伤肢不可负重。复查至第 6 个月时,因孩子恢复较快,医生已建议可取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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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6月份要近寂寞考试了,就把手术推后了,
  2024 年 7 月 4 日,孩子再次入院,手术安排在 7 月 6 日。当日在全麻状态下实施右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麻醉成功后,于 09:35 对术区常规消毒、铺巾,沿右大腿外侧原切口切开约 13cm 长的切口,依次切开皮肤、皮下并钝性分离肌肉,使螺钉暴露(如术中所见)后逐一取出,用 0.9%的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切口,切除增生的瘢痕,仔细止血,确认无活动性出血后,清点器械与纱布无误,遂逐层缝合,用一次性切口皮肤吻合器吻合切口,放置一根橡皮引流条,并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手术结束。麻醉效果良好,手术顺利,术中补液 800ml、失血 50ml,10:20手术完毕,患者安全返回病房,意识清醒,精神状态尚可,嘱咐其平卧位休息、禁食 6 小时,持续进行心电监测与指脉氧监测以观察生命体征,并给予补液及对症治疗。
  2024年术后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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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7 月 15 日出院,出院医嘱要求休息 2 个月,避免负重、跑跳等活动,出院 3 个月后回院复查。孩子出院时学校正值放假,又考虑到后续复查安排,于是决定等到开学后11月份再与学校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意外骨折风波(四)
  时间步入 2024 年 11 月,孩子的伤疤如图:
  我们向学校递交了受伤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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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与我们展开首次商议,其答复如下:
其一,垫付费用需提供发票,未报销部分依法律规定赔付。
其二,康复费用需经司法鉴定。
其三,护理费用按住院期间每日 200 元计算。
其四,营养费用视作住院生活补助,按住院期间每日 50 元给付。
其五,交通费用依南部当地标准为 300- 500 元。
其六,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未进行司法鉴定前不予支付。
  我们认为,孩子于校内发生意外,学校在安全管理层面难辞其咎。一方面,幼儿园游乐设施是否经过严谨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备?另一方面,孩子午后活动期间,学校是否配备充足的教师进行监管与照料?
  学校回应称,从法律视角而言,那是幼儿园游乐设施,严禁小学生攀爬、玩耍,且有显著警示标志,校园各处均有教师负责特定区域管理,相关执勤记录有专门表格可查。依据法律规定第 1200 条,8 岁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 岁后为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一定认知能力。本校绝非主要责任方,因孩子已过 8 岁,属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需分担。学校设有明显禁止标志、监管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及相应记录,已尽到安全责任,仅需承担 35%的责任。
  随后学校要求我们备好发票、司法鉴定等材料,以便下次协商。
  在此我有若干疑问:我们的孩子是半托走读生,早上到校,晚上回家。其一,学校寝室出门即幼儿园游乐设施,其间难道无围栏分隔?其二,虽现幼儿园设施有安全提醒,但如何证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便已存在?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在彼时举办活动的视频与照片应可佐证。其三,虽称各区域有专门教师管理,但孩子长时间躺地却无人问津,家长到场亦无协助管理人员现身,所谓执勤记录的负责教师究竟是谁?当时如何管理与处置?其四,学校仅承担 35%责任,我们实难接受。
                                        我们身为普通民众,对法律法规所知有限,亦无经济实力聘请律师。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意外骨折风波(五):艰难的维权之路
  在孩子意外骨折后,我们精心准备了发票、司法鉴定等相关材料,随后致电校方,希望能就此事进行协商。然而,校方给出的答复却是:只有我们同意他们承担 35%的责任,才肯面谈细节。这样的态度让我们深感无奈,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我们不得不向相关部门投诉。直到这时,校方领导才终于愿意约时间进一步详谈。
  此次详谈的结果与第一次大同小异,校方始终在推诿责任。他们声称学校设有警示标志、监管人员,也有完善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及相应记录,但却无法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证实这些说法。经过一番艰难的交涉,校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从 35% 勉强提升到了 50%,但这对于我们家长来说,仍然是难以接受的。
  我们并非是想从校方那里获取高额的赔付,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此前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时间感到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维权,甚至不知道是否有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进行有效管制。
  如今,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一年时间,现在已是 2024 年 12 月中旬。起初,我们满心期待校方能够主动给出一个让我们满意的方案,然而现实却让我们失望至极。在此,我们恳请大家能够帮忙出谋划策,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怎样才能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至今日,学校一共找我们谈了两次,也打2436500寻求帮忙,而学校给那边回复的不是事实,并且扭曲事实。愿有关领导能为我们这些老百姓做主!



                                                                      特此郑重声明:
                  若以上内容存在不实、造假或诋毁学校的情形,我们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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