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女演员徐娇在餐厅劝阻邻座吸烟反遭抢手机引发热议。
不知道别人看这个新闻是什么感觉,我的想法就是劝阻吸烟太难了。
明明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公共场合吸烟,但是大家往往都默契的选择视而不见。
生活在成都,我经常能感觉到被无处不在的二手烟包围,但是每次我劝阻吸烟,往往都会落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很难找到帮手。
吸烟的人振振有词,“我吸烟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还创造税收,你管太多了。”
餐厅:“我们贴了禁止吸烟的标志,已经做了我们能做的,其他的我们也管不了。”
那么,真就没有法律条例能够约束了?
2022年9月30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第五条:市和区(市)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市和区(市)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园城市、商务、文广旅、市场监管、体育、机关事务、烟草专卖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明明各个都划分了有监督管理的指责,相关部门都落实到位了吗?真的有人在监督吗?街头巷尾,各个场合,包括妇女儿童医院的门口,我从来没有见到有官方出面监督劝阻,是否存在严重缺位?
第八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履行下列义务:
(一)做好该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工作;
(二)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并保持标识完整清晰,标识应当包括警示标语、违法吸烟的法律责任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
(五)及时对违法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成都,很少见到公共场合的吸烟标识包括法律责任和举报电话,顶多就是一句话“禁止吸烟”,没有任何威慑力。这一条几乎形同虚设。可能打了投诉电话也没人受理吧,所以直接不写了。
上海是这样的
深圳是这样的
成都是这样的
第九条 任何个人都应当遵守控制吸烟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自觉听从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以及他人的引导和劝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劝阻违法吸烟者吸烟等控制吸烟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实际上,在外吃饭,几乎从来没见过餐厅劝阻客人,在办公楼,从来没见过物业管理阻止过吸烟,这些管理方有劝阻的义务。
这些条例规定得都很好,但是根本没!落!实!
经常听到说成都是新一线城市,但是从城市治理水平来说,以小见大,从吸烟管理看,成都与真正的一线城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请重视并严格遵守《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不要再继续无视了!如果都不执行,那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制定条例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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