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求与《四川省邛海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省邛海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邛海东北岸片区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范围有以下四部分: (1)邛海东北岸内部水系连通工程:起点接小渔村景观桥,终点至主K3+000桩号;水道疏挖长度为3567.9m,水道两侧设置护岸,护岸总长度为7445.5m;水道生态岸线修复面积为48961m2。 (2)邛海北部生态岸线整治工程:对海河出湖口段、缺缺河河口岸坡进行防护,护岸总长3813m。水道生态岸线修复面积为20172m2。 (3)邛海北岸水系高仓河上游段控沙减淤工程:新建4座拦砂坝,分别为张家洼1#拦砂坝、山林沟右支1#拦砂坝、山林沟右支2#拦砂坝和山林沟左支1#拦砂坝;新建固床埂25处。 (4)邛海北岸水系干沟河上游段控沙减淤工程:新建2座拦砂坝,分别为干沟河左支1#拦砂坝和干沟河主河道2#拦砂坝;新建固床埂28处。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调查表查阅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17608154413 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16号 评价机构: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柳巷36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282882614 邮箱:1578890633@q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工程范围为中心,向外扩3km的范围)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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