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范中寿同志,在回复东升园业主投诉东升园业主委员擅自补贴一事没有经过调查,没有事实依据,纯属虚构忽悠,也没有法律依据。强烈要求实事求事有理有据,按法律法规公正客观处理。
业委会曹霞辞职了,作为人民教师(金华学校的班主任)却一直在业委会领补贴合理吗?
我们的核心主张是业主有知情权,要求业委会公示或复印全体业主对业委会擅自补贴的投票表决文书和收支明细。如果没有达到法定业主表决通过业委会就不应该每月定额补贴1800元(不合法)就应该退回全部补贴款。如果业委会能拿出业主表决文书且公示后业主核实表决属实。我们就没有意见,请上级部门核实,办事处范中寿歪曲事实,在办事处邱方权主任说业委会没有备案管理规约等资料时(只有业委会成立备案)范中寿还在为业委会狡辩(不知道他收了多少好处),居然说管理规约和重大事项表决不需要备案是放业委会的,我说我咨询过律师范中寿律师也不是都懂,他很清楚。
范中寿在回复12345投诉时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调查核实,是欺骗百姓的典型案例,强烈要求范中寿拿事实说话,拿依据证实。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共有资金用于业委会补贴的应该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委会是无偿的,补贴的多少不是范中寿来决定的。请问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办事处官员可以决定业委会定额补贴的多少?要求严查,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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