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们是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181号福阳广场小区的业主,自2022年入住以来,开发商绵阳福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始终未按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房产产权证。期间,我们多次通过业主群、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情况,但开发商仅以“正在办理中”敷衍推诿,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现就相关问题正式投诉如下:
1. 未办理产权证的具体原因
经开区自资中心核查显示,该项目虽于2023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土地核验合格证,但开发商自2019年6月申报产权预告登记后,“至今未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此行为已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2.业主权益受损的合理性
作为已全额支付购房款的业主,我们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权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办证义务。然而,开发商长期拖延,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交易、抵押房产,甚至影响子女入学等基本生活需求。
诉求如下:
- 立即启动专项调查,查明开发商未申请首次登记的具体原因;
-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责令开发商限期补办产权登记,并按日计收违约金;
- 对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合同违约”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建议将开发商列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绵阳市后续土地竞拍及项目开发。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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