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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渠县撞人事故现今司机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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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渠县临巴,撞人事故强行拖离现场,渠县交警和相关部门请看以下法律,应依法处理,法律如下,撞人强行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具体规定如下:
故意伤害罪:如果驾驶员明知自己在拖拽他人,并且故意让对方受轻伤以上伤害,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如果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这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如果驾驶员明知自己在拖拽他人且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造成重伤或死亡,处罚将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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