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麻辣社区”反映垃圾处理费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顺庆区垃圾处理费仍按照《南充市物价局关于顺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市物发[2009]77号)执行,按月计征(城区居民按户收取6.5元/月·户,低保户全额免收,其他非居民户按面积或人数收取)。近期,区级相关部门正在对原收费文件相关垃圾处理费减免进行研究、论证,待审核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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