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滨江新城小区业主,我于2025年3月7日午时1点左右到滨江新城物业处办理装修许可证,就装修管理协议提出两点疑问:1装修履约保证金的收费标准(准备自己装修),2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未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处、未帮业主清理处理建筑垃圾,是让业主自己找人清理拉走的,物业提供了什么服务,装修管理协议也未明确服务收费标准,就报一个数给业主让业主缴费),物业方未解释明白也不搭理人,在僵持5分钟过后我询问物业什么情况什么时候能办理?物业回复办不了。于2025年3月8日发现物业关闭了我的总闸还把电源箱门上了锁。2025年3月8日物业邓主管联系我让去办理装修许可证,我下午2点左右到滨江新城物业处办理,物业同样说词说建筑垃圾清运是我们清运垃圾时掉在公共区域的,那我又产生了第三个疑问,我们交的物业费又算啥?2025年1月5日缴纳物业管理费至今还未收到物业开具的物业费发票。理论了半天结果装修证也还是没有办成,邓主管不仅说要断我的水电还差点动手打人,还问了我一个我无法想通的问题“以为你买了房就是你的了吗?”小区聘请物业的意义在哪里?遇到这样恶劣的物业我们业主应该到哪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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