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称文君窃听了司马相如的凤求凰琴声,产生爱慕之意,俩人不顾父亲卓王孙反对私自回成都,即“私奔”离邛。
文君的行动,在封建社会崇尚儿女婚姻应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传统礼教下,反对声据多。特别像卓王孙这样有头有脸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家主,更是脑羞成怒。
卓文君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敢于背着父亲与司马相如“私奔”,在当时确实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勇气和胆识不得不让人佩服。可是小两口居然成功了,说明卓王孙爱女心切,口头上坚决反对,行动上却有点睁只眼闭只眼,也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邛崃市志》出版后,有人问我,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夜奔成都,究竟用了什么样的交通工具,走的是什么路线?
史记上对路线没有只言片语的表述,我私下里只能回答一个设想。即两种可能,一是经临邛、东岳、固驿、高埂、泉水,从羊安界牌村出境,过新津县和双流县,进入成都市区。理由吗,这条道是古代的茶马古道;二是到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新津三渡水和邛崃永安扬斜江河上没有桥梁,行人和马匹车辆都要借人工渡船送过河,费时颇多,为了躲开父亲卓王孙尽快回到成都,他们也可能从临邛北门出关,经原南君平乡的童桥,过大邑县的三岔经安仁进入崇州、温江去成都。
上篇巳经分析过,小两口乘座的是车马而“驰”,并非乘船。可笑的是,平乐古镇在镇旁白沫江边的一处古码头边,竖了一牌景点说明牌,介绍此处是卓文君、司马相如“私奔”从水路回成都的码头,一时引起轰动,游客纷纷赶来这个平乐码头打卡拍影留念,增添了平乐古镇的吸引力。
但这种说法不符合当时的实际和条件,也违背了《史记》的记载,应该没有可能。《邛崃市志人物》在“卓文君”目里,是这样记载的:“文君夜奔相如,他们同驾一马车,回到成都”。其根据来自《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云:“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成都。”
《汉书司马相如传》和司马相如的《自叙传》,记述完全相同。这里用的“驰”字,按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多指人坐在车马上“快跑”。古汉语词典的解释更直接,意指“赶着马车快跑”,并借《史记项羽本纪》中的“项伯夜驰之沛公军”为例。加上《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紧跟着有一句,两人后来回邛,“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既然“尽卖其车骑”,说明两人原有车骑,而且相如穷的家中空无一物,不可能把赶路速度快的马车放着不用,而慢腾腾地乘船离开邛崃。更不可能到与成都相反方向平乐的一个码头去乘船“夜奔”。
《邛崃市志》记载两人“同驾一马车”离邛是有道理的,符合《史记》上“驰”的本意。当然,如果卓王孙府真的在临邛城南,而非今瓮亭公园处,那么俩人先在南河码头上船,通过一段水路到司马相如住宿的城东都亭,再乘相如早已准备好的,停放在都亭里的马车夜奔成都,也是有可能的,但可能性不大。
不管怎样,我们要吃透《史记》记载的本意,加上合理的探讨与民间调研,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非随意编造出种种匪夷所思的故事来,误导人进入一部充满奇谈怪论的神话世界里,做着不可能的事。
早年邛崃也出过类似考虑不周的事,如将今凤凰大道取名司马大道,与卓文君、司马相如在平乐码头上船“私奔”成都同样可笑,像这些违肯传统文化常识和史实的事不能再有了。
(注:绘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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