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偷税重罪犯 不判不足以平民愤
秦全耀
“经查,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此外,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926.94万元,已全部入库。
逃税500万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会受到刑事追究。如果被判定犯有逃税罪,根据逃税金额的大小,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除了刑事责任外,逃税行为还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严重影响。这是因为逃税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对未来获取贷款、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即使在刑期结束后,这种不良记录仍然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评分和银行的信贷审批。
如果一个人在公开场合长期高调宣传自己“比谁都革命”“拥护法律”,但私下却严重偷税漏税,司马南就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
罚了不判,深感遗憾。对司马南这种人不判几年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教育示人!
“投降从来就不是出路”,偷税才是出路,司马南之流的豪言壮语革命语言以后谁还敢信!就一个骗人!
虽然说罚款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得查清楚司马南们是怎么利用“爱国”人设偷税漏税的,是怎样打着红旗偷税漏税的。不但税务部门得好好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秦爷希望新闻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环球时报以及观察者网、乌有之乡、昆仑策、红歌会、复兴网什么的也应该予以揭露司马南这种“两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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