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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镇,你镇居民"彩云追月 7278" 是否符合合格党员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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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党员 "彩云追月 7278" 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况反映

兴旺镇党委、纪委:
  你镇居民刘某(ID为“彩云追月7278”),该网友长期在麻辣社区蓬安论坛发布系列不当言论。经了解,该网友系你镇在册党员,但其言行严重违背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现列举其违规事实如下,请兴旺镇党委、纪委调查核实。
  一、政治立场模糊,妄议大政方针
  肆意质疑政策权威:在《户籍不在本村的党员可以参与选举吗?》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719478-1-1.html),该党员公然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关于党员选举权的规定提出质疑,妄称“冲着党员身份来的吧?”,其言论直接挑战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
  恶意曲解改革举措:针对殡葬改革试点工作,该党员在《土葬属实,但没违规》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704305-1-1.html),故意混淆“党员干部带头火葬”与“普通群众土葬”的政策界限,散布“法不溯及过往”等错误言论,干扰改革推进。
  二、组织观念淡薄,扰乱基层秩序
  公开煽动对抗组织:在《要依法罢免“工作不称职不能履行职责”的村委会成员》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701841-1-1.html),该党员多次煽动村民联名罢免村干部,且未通过正常组织程序反映问题,严重违反《条例》第七十一条关于“不得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的集会”的规定。
  恶意攻击基层干部:在《村官聚众打麻将属于民间活动?大姐扫地属于公益活动》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696769-1-1.html),该党员使用“村霸”“恶势力”等极端词汇攻击基层干部,甚至污蔑“吃国家工资不干事”,其行为已构成《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三、宗旨意识缺失,损害群众利益
  借维权之名谋私利:在《敬请相关部门,对我家的承包地进行复测》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609165-1-1.html),该党员长期以个人土地承包纠纷为由,频繁发帖要求政府解决私人诉求,并威胁“将向国家农村部反馈”,严重违反《条例》第三条关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规定。
  制造矛盾激化干群关系:在《农民的幸福时期》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701473-1-1.html),该党员故意渲染“村官不作为”“农民被欺压”等负面形象,甚至宣称“农民穷其一生,无六尺墓地”,其言行已构成《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
  四、道德品质低下,言行违背公序良俗
  语言粗俗不堪:在《灯饰回收,整死你娃没商量》等帖文中(https://bbs.mala.cn/thread-16687697-1-1.html),该党员使用“狗皮膏药”“王八”等粗俗语言攻击他人,甚至宣称“往茅坑里丢手绢”,严重违背《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
  鉴于该党员上述严重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核查其近五年发帖记录及现实表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若查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以此为鉴,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守纪律、强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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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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