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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跨区域就业交通补助事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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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徐家镇人民政府
       近日得空浏览到蓬安县政务网站的公开资料,发现有关于跨区域就业的交通补助发放,而且金额不小,本人也是农民外出务工,在外务工已经20多年了,从未听说过这么一回事。       想请问一下,这项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是如何申请的,县、镇、村社各级干部是如何宣传这些国家好政策的,盼能得到明确答复,不要官话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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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反应的跨区域就业的交通补助发放,从未听说过这么一回事”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文件精神及市县文件精神补助对象为当年跨区域务工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对跨区域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务工监测模块,核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实名制数据信息,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定期(2024年按月度、2025年按季度)分解下发至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反馈所辖村,由村组干部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核实后,将符合领取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的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审核公示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乡镇的公示结果,形成享受补助人员名单,反馈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社保卡。(一般人员有无交通补助需咨询相关部门)
平时主要通过村二级广播、乡友群、电话联系本人或家属等方式宣传到户。
感谢您对徐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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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截图_20250326150833.png 微信截图_20250326151242.png

发表于 2025-3-2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脱贫户、监测户才有。
发表于 2025-3-2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的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通知.png
可以要求乡镇公开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硬钢东KO恶赟 发表于 2025-3-26 18:38
针对的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

但是我看到明细里面有开大奔回家的人都有份
发表于 2025-3-26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h12502 发表于 2025-3-26 19:44
但是我看到明细里面有开大奔回家的人都有份

那就必须得严查了。

发表于 2025-3-2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prec1ous 发表于 2025-3-26 16:59
脱贫户、监测户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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