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麻辣社区平台留言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也极为关切。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二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关于非标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的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二、三、四轮车在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全链条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营造电动二、三、四轮车安全使用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南充市政府办文件要求,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临时备案标识(非车辆号牌)。此次非标电动二轮车备案购买保险采取自愿原则,鉴于近年来涉及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较多,为了预防未购买保险的电动二轮车在发生事故后因赔偿费用致个人损失或产生理赔纠纷,有效维护当事人双方权益,建议并鼓励群众积极购买保险。相关事宜可前往备案登记服务点咨询办理。谢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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