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多么奇怪的一个县,反应问题反而被值班人员数落,不让人怀疑某些执法人员是不是和这帮社会闲散人员有勾兑?周围居民不堪其扰反馈了很多次了,这帮人的我行我素确实不让人有所怀疑他们的后台是有多硬,第一个视频是这家店豢养的几个家伙吵了一夜后凌晨5点吵完的画面,从它们开业就感觉全世界是他们的了,后面是黑恶势力不敢管还是不能管,每次反应都是石沉大海,百姓的命或许真的不是命。记住这家店,位于岳池县成果街中段,正宗重庆特色烤鱼,一家无法无天没人管的店,是不是吃了就可以秒变社会人?
岳池县的城管夜间值班人员,之前向您反映情况可能打扰您休息了,您将心比心的看看,如果你在这种环境中,你还会觉得我们反映问题的百姓不耐烦么?那么我替您找些法律规定,希望您能看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行为。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占用道路、桥、人行天桥、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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