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悉收。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通川区马蹄街20号区委家属院3单元1楼2号“6789公社”餐馆进行了排查,发现该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511702MABNH0756N,2022年6月开始营业,经营时间为:9:30时许至21:30时许,该店排烟管道位于居民楼南侧外立面,并安装在楼顶天台彩钢瓦雨棚顶上,其厨房密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其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接入排烟管道进行排放,现场该店油烟净化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排烟管道与楼顶天台彩钢雨棚有明显的声响。
二、处置情况
1.关于“6789公社”餐馆违法加装烟道一事。
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物外墙搭建的排烟道是否应鉴定为建(构)筑物的复函》(川建法函〔2015〕246号),排烟道(管)不属于建(构)筑物物范畴,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的内容。
2.关于“6789公社”餐馆噪声扰民一事。
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6789公社”经营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责令其于5个工作日内改正: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或避免烟道顶部与楼顶天台金属雨棚引发共振,影响居民休息、工作和学习。“6789公社”经营业主承诺尽快进行整改。下步,我局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进,督促“6789公社”经营业主落实整改承诺。
3.关于“6789公社”餐馆油烟扰民一事
我局执法人员已督促“6789公社”经营业主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采取有效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并达标排放。同时,我局聘请第三方油烟检测公司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
因无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您可向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西城大队咨询。联系人:徐晓东,联系电话:5912109。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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