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今年56岁。是成都紫荆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太平洋影城(沙湾店)员工,自影城2009年筹建起就负责影城现场装修直至开业,并在影城工作至今,担任技术和安全主管,曾在2013年在影城值夜班期间发生事故,被鉴定为工伤九级。在太平洋影城(沙湾店)工作前曾在体系内的太平洋影城(王府井店)和太平洋影城(新城市店)工作。
太平洋影城(沙湾店)本应于2025.2.28日到期不与物业续签,公司最初通知为到期闭店。因此期间有部分员工同意转到体系内新开业的太平洋影城(幸福桥店),其余包括家属在内的6名员工继续上班等待闭店。但到期后公司没有闭店,而是继续与物业周旋沟通短暂延期继续经营,同时在此过程中推进办理把公司股权和剩余的6名员工转让给私人老板,但并未正式通知员工。
股权转让后家属不同意继续留在太平洋影城(沙湾店)工作。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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