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都江堰市融创文旅城B1地块房屋交房相关问题”。《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启动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不动产证办理。
一、关于物业费收费的问题,经调查,您已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的构成,计费方式,收费标准进行了约定。您与物业服务企业均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事项履行义务。
二、物业不公示收费依据的问题,经核实,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已公示物业费收费明细,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物业费收费标准也进行了约定。
三、公共区域清洁不及时、安防形同虚设的问题,经核实物业保洁人员每日分时段陆续对楼道、单元大厅、公区卫生进行清扫、清运园区内的生活垃圾。小区大门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外来人员需接受询问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秩序人员每日不低于4次的园区巡视,若遇特殊情况会增加巡逻频次。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对标提供服务,我局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行为进行随机抽查。
您未预留联系电话,我局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谢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