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您反映的“电动车上牌”属于全县正在开展的超标电动车临时备案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临时备案的政策依据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24〕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24〕26号)、《广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4〕18号)以及市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开展“超标车”临时备案工作。目前我县仅对超标电动两轮车进行临时备案,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备案工作后续将根据上级要求执行。
二、临时备案的招标程序与自愿购买保险的标准
今年2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第三方公司对全市超标电动二轮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第三方公司在我县城区、乡镇设立临时备案点,为群众免费办理超标电动二轮车临时备案业务。在实施过程中,遵循“保险自愿购买”的原则,但为有效减轻交通事故赔偿者的经济责任,化解经济赔偿纠纷,建议车主购买保险,经了解,第三方公司为超标电动两轮车临时备案过程中提供的保险保障有三种方案供广大群众选择:购买1年期保险的保费为150元,一次性购买2年期保险的保费为240元,一次性购买3年期保险的保费为300元。目前,超标电动三轮车暂时未临时备案,但可以购买保险,标准是:购买1年期保险的保费为180元,一次性购买2年期保险的保费为300元,一次性购买3年期保险的保费为360元。
您提供的截图反映有村民在秦溪镇团结村微信群曾发布了关于电瓶车上牌的通知,其中提到“保险费两轮300元、三轮360元”属于理解有误。我局工作人员得知后,联系该村民,对“购买保险自愿”以及“保险费用标准”等予以解释、说明。
三、超标电动两轮车的备案步骤
(一)车主携带车辆、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到就近的临时备案登记服务点进行车辆查验。如合格证、发票丢失,需签订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二)交验车辆、登记信息,填写备案申请表以及签署临时备案告知书;
(三)工作人员安装备案登记标识牌,车辆照相,录入信息,完成车辆上牌。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工作人员为临时备案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如强制要求购买保险等行为,请积极举报,我局将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110
岳池县公安局督察大队0826-5234419
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26-5224069
岳池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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