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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免费编辑 添加义项名B 添加义项 ?本词条由 律图网 提供内容。所属类别 :其他法律相关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基本信息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1)7号颁布时间2001-03-08 实施时间2001-03-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目录1正文内容折叠编辑本段正文内容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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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身事法,拉都拉不住,喊都喊不听。我有什么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开始,我都劝告,仁至义尽。你动用公权力了。我想不维权都难。

发表于 2025-6-12 1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25-6-12 11:30
从一开始,我都劝告,仁至义尽。你动用公权力了。我想不维权都难。

只会叫,不敢咬。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听得懂?看得懂?会有一块骨头给你啃?

发表于 2025-6-12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25-6-12 11:02
以身事法,拉都拉不住,喊都喊不听。我有什么办法?

知道百度,不知道把“以身试法”四个字也百度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6-12 13:21
知道百度,不知道把“以身试法”四个字也百度一下?

请改网名罗家村妇,你还是个好村民。以身事法,和以身施法,以身试法的区别,试,就是没造成后果,试一试(用英语就是将来完成时,虚拟语气,不是现实的语言环境。)。以身事法,就是这件事已经违法,现在完成时。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你理解不了,汉语,博大精深高。语言,是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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