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存款利率持续走低,银行理财产品因其潜在的高收益成为投资者追逐的热点。然而,“理财刺客”现象频发,部分产品宣传收益与实际收益严重不符,极大地削弱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
比如,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为招揽客户、扩张规模,通过标高收益率等“障眼法”诱导投资者入局。某产品宣传界面展示高达4%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持有半年后,实际收益率不足一半。更有甚者,通过频繁发行“壳产品”设下循环陷阱:初期利用小规模发售、信托计划收益腾挪等手段,将年化收益率推高至3%~4%的诱人水平;待吸引资金涌入后,收益率便迅速回落至常态,紧接着再推出新的“高收益”产品,如此周而复始。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混乱且缺乏统一标准的信息披露机制导致“理财刺客”出现。当前,理财产品收益率展示五花八门,“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虽常被醒目标注,但其反映的是产品整个存续期的平均收益,难以体现近期真实表现。例如,某产品标示成立以来收益率2.59%,但近一月年化仅1.95%;另一产品初期收益率高达11%,却在一个月内骤降至-1.03%。这些数据虽合规,却容易误导普通投资者,使其对产品收益产生不切实际的期待。还有部分机构通过频繁发行“壳产品”设下循环陷阱。初期利用小规模发售或收益腾挪推高收益率,吸引资金涌入后迅速回落,继而推出新的“高收益”产品,如此反复操作。
而乱象的根源在于制度存在漏洞。首先,收益率披露标准尚未统一,“业绩比较基准”“近一月年化”等指标缺乏协调,给了机构操纵空间。其次,理财产品备案制的便捷性导致“重发行轻管理”,2024年新发产品超3万只,远超公募基金,过度迭代分散了管理精力。虽然监管部门已有所行动,2024年8月通报了收益率展示虚高问题,并于12月要求不得违规操作,但部分机构仍逆势扩张。
第一财经认为,应该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两端发力根治“理财刺客”。比如,引入“动态收益披露基准”,强制展示近3个月滚动年化收益率等动态指标,让投资者清晰了解产品近期表现。此外,应借鉴公募基金监管经验,控制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频率,从源头上遏制“重发售、轻管理”的短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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