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花村二组征地补偿款和失地农民保险”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450643518”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发布的帖文,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0年前后因蓬安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园扩园建设,征用了河舒镇河西社区3组(原黄花村1、2组)部分土地,应社保安置原黄花村2组部分人员。一是关于征地补偿款剩余款项的问题。2020年为了保障项目用地,河舒镇河西社区3组用地补偿暂按年产值倍数法的《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蓬安府办发〔2016〕8号)文件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当年按照文件规定全额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后不久蓬安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公布蓬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蓬安府函〔2020〕88号)文件,对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征地补偿费用调高,按协议规定可以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差额部分。目前调高补差部分我镇已向上进行了申请,待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后进行支付。二是关于人员安置领取养老保险的问题。征地后原黄花村2组召开社员大会确定了73名安置人员,目前我镇已将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安置名单进行了上报,根据2025年5月县上专题会议安排,由相关部门科学合理细化安置方案,按征地的时间先后和人员到龄情况分批次按类别分类落实安置保障,正在按程序推进,我镇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并持续跟进,争取尽快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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