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25—2026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2025年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2026年1月31日放寒假。
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春季)于2026年3月1日报到,3月2日正式行课,2026年7月4日放暑假。
各级各类幼儿园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高中阶段学校
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2025年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2026年2月6日放寒假。
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春季 ) 于2026年3月1日报到,3月2日正式行课,2026年7月9日放暑假。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科技、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学实践,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严禁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确因设置中考、高考、学考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但不得在天气特别炎热寒冷时间安排补课,不得收取费用。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控制假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布置劳动实践、阅读探究等特色作业。深化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家校联系手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制定家庭假期作息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充足睡眠与运动时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校外培训监管,严厉打击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违规举办竞赛活动、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等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机构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各学校要主动担当,科学指导学生度过减负提质、健康充实的假期。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经营或参与经营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有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材教辅读物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教材必须在教育部和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教学书目中选用,各地各校及教师不得在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目录之外另行向学生推荐教辅教材。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学校收费必须先公示后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随意扩大课后服务收费学段和收费范围,不得将午餐、午休看管、早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师减负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面向中小学校的考核评比、创建示范、宣传教育等活动,不得强制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常态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利用开学和放假的关键节点,全面开展学生疑似辍学排查。开学时,仔细清点学生报到情况,与学籍系统比对,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精准掌握返校情况,对未报到学生及时联系家长了解原因,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和家庭的困难,动员学生尽快返校复学。同时,完善联控联保机制,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劝返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化认定依据,量化认定标准,明确认定程序。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五)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要强化安全教育,放假前务必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预防学生溺水、欺凌、交通事故、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疾病传染、水电气安全事故、房屋建筑安全、电信网络诈骗、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生命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放假中,学校要通过家校微信群、QQ群等不同方式 不少于3次的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和义务,要报请 属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危险区域、危险水域的 巡逻巡查,加强假期安全防护。各地各校要及时通过假期的“黄金期”,加强对校园和食堂安全隐患、校园警务室规范整治,切实校园安全防线。
(六)充分做好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开学方案,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对开学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饮食、住宿、水电等保障条件以及教材教辅征订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 确保开学前后高一新生军事训练顺利开展,教学时间总计不得少于7天56课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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