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我反映广安第二中某老师及广安区教科体局相关情况:15岁女儿被老师以“成绩差、体力不行”为由2次诱导放弃中考,还涉及教唆作伪证、泄露隐私等问题。教育部门调查后,我对处理结果存疑,恳请大家理性关注,盼推动事件透明解决,还孩子公平未来!
一、15岁女儿遭遇违规操作全过程(证据链完整)
(一)诱导弃考+教唆伪证(聊天记录+录音实锤)
2025年3 - 5月,广安第二中某老师对我女儿多次违规操作,每一步都有实锤证据:
以“成绩差,体力测试无优势”为由,2次诱导我女儿放弃中考(证据:学生手写陈述、同学聊天记录、原始通话录音)。原本学校要求家长陪同参加2025年3月29日在广安区皇家假日酒店举办初中毕业面试初审,因我工作原因未能陪同学校活动,女儿出于自我保护,主动对活动全程录音(非家长授意),录制了5分16秒完整音频,完整留存违规证据。
活动后广安市教育局介入调查,某老师为掩盖违规,教唆女儿伪证,有人问就说“稳起”(称“招生信息是校外捡的传单”),并以“影响毕业”威胁,强迫隐瞒关键事实(证据:未剪辑通话录音+文字稿,时间戳连续可证真实性 )。
- 录音核心内容:清晰记录某老师询问“参与人数”“广元某学校人员入校及办公室接触”等细节,涉及六班某同学被诱导听课,意图干扰调查;此外,广元学校老师得知录音后,自3月29日起断联,侧面印证违规心虚。
其中,第一次是课间将我女儿叫到办公室,称成绩不理想劝其放弃中考,第二次是在体育课跑步休息时,以体力不支为由单独谈话,再次诱导弃考(均有同学聊天记录佐证)
我女儿与同学的聊天记录(见附件)显示:
① 同学直言:“老师就是想升学率高一点儿…每个学校的老师都会这么说,提高升学率能排名,拿奖励”——直接点明某老师诱导学生放弃中考的动机是追求学校升学排名;
② 女儿哭诉:“老师天天逼我,说我成绩差,再逼我,我就死了!只要有招生,第一个喊我去办公室羞辱,非逼死我才甘心”**“天天说我该去哪个学校,就是不想让我中考”——印证老师频繁干预学生升学选择,且行为具有针对性;
③ 女儿担忧:“没有中考就没学籍,档案永远是‘小学生’”——可见某老师行为已实质损害其受教育权与未来发展权益。
(二)违规招生+教唆作伪证完整事实链(录音逐段拆解)
3月24日课间,第二中某老师通过学校广播叫女儿到办公室,称“有老师找你”。女儿到办公室后,广元某学校两名教师在场,当场向女儿传递无公章《初审通知函》(函件显示:广元某学校拟于3月29号9:00在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38号皇家假日酒店会议室举办2005年级初中应届毕业生面试初审),诱导参与该校校外招生活动。
为更清晰呈现违规细节,以下对3月29日5分16秒录音进行逐段拆解:
1. 诱导参与校外招生(录音00:00-00:25)
- 场景:喂某老师喂喂,在屋头,提及“今天去听讲,家长去不去,我叫他没去(录音00:11)”,要求“不要给其他同学说,听讲座的事保密”(录音00:21)。
--关键证据:老师主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外活动,且要求隐瞒学校关联。
2. 教唆作伪证“捡传单”(录音00:25-02:23)
- 场景:老师教女儿统一口径:“有人问就说‘在校外门口捡的传单’,否认学校组织”(录音02:11),甚至以“影响毕业”进行暗示(录音02:43)。
- 关键证据:系统性教唆未成年人作伪证,掩盖学校组织行为。
3. 实锤“未在广安市教育局备案”(录音02:23-03:57)
- 场景:老师在录音中明确提到“广元学校没在广安市教育局备案,现在在调查”(录音02:43),要求女儿配合隐瞒,强调“别让其他人晓得你去参加过”(录音03:06)。
- 关键证据:录音直接呈现“未备案”事实,且老师知晓该违规情况仍组织、教唆,坐实违规链条。
4. 威胁家长、封口学生(录音03:57-05:16)
- 场景:老师要求女儿对家长作伪证(“给妈妈说没听讲座”),反复提及“别影响毕业”(录音04:07),并叮嘱“别让其他人晓得这事”(录音04:16)。
- 关键证据:长期引导学生隐瞒违规事实,形成完整“组织-教唆-威胁”证据链,印证老师主观恶意。
核心逻辑闭环
从“3月24日递函诱导”→“3月29日全程录音实锤组织、教唆作伪证、未备案、威胁(含新增干扰调查、校外人员断联佐证)”→“教育局调查后教唆作伪证封口”,完整呈现“违规招生-暴露-掩盖”全链条,每一步均有通知函、录音、文字稿三重证据支撑,事实清晰、逻辑严密。
(三)违规跨校招生情况(证据待核实+专家观点共鸣)
某老师协助广元无备案、无公章外校,组织学生参与招生(涉及跨18个班)。六班某同学被诱导去听课(证据:女儿手写陈述、活动录音中“询问参与人数和班级”内容),甚至被引导去“皇家假日酒店面试”(无备案招生函为相关凭证),该行为或对招生秩序有影响。
普通班主任跨18个班组织招生,突破常规管理流程,背后或涉及学校管理衔接问题,盼相关部门彻查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及广安区教科体局监管环节是否到位。
(关联教育公平与社会信念)
引用北大教授对教育信念的警示:一个社会最可怕的是失去对公平与崇高的信念,若教育领域为短期利益(如升学奖金),以不当方式干预学生选择,实质是对教育公平的伤害,也会让无数家庭对公平的期待落空。某老师诱导学生弃考、参与违规招生、教唆作伪证的行为,正反映出这类风险,盼相关部门重视,守护教育公平底线。
(四)泄露隐私情况
作为班主任,某老师多次配合校外无备案学校(如广元外校),导致我女儿信息(姓名、成绩、就读班级等)被校外人员获取,引发违规招生诱导。我从未主动向外校透露孩子的信息,孩子一直在学校就读,信息本应在学校内部流转,如今却被外校获取,信息渠道实在费解。另可佐证的是,女儿陈述“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收外校招生函”。
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3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披露、使用、公开未成年人信息”规定,该行为已触及法规红线,盼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
二、对广安区教科体局处理的疑问
原以为是老师个人违规,但教科体局处理过程及结果,让我存以下疑问:
(一)调查处理流程存疑
我3月29日向国务院信访办投诉,4月3日转至广安区教科体局后,该局拖延至5月28日才受理(超《信访工作条例》15日时限),6月12日以“情况复杂”延期,6月20日才出处理意见。
更关键的是,6月15日中考结束后,广安区教科体局调查人员在未通知监护人到场(我作为法定监护人,全程未收到任何询问通知)的情况下,单独询问我女儿(未成年人,年仅15岁),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0条“询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规定。
询问细节可证实程序违规:
调查人员向女儿提问“某老师歧视你没有?你恨不恨?”——我女儿如实回答“有一点点恨他”;诱导性问题可能影响未成年人陈述客观性;当女儿被问到“某老师劝你两次放弃中考吗”,女儿明确陈述:“第一次是课间被叫到办公室,某老师说我成绩不理想,劝我放弃中考;第二次是在体育课跑步休息时,某老师说我体力不好,让我放弃中考”,并在该陈述上签字确认。
此外,女儿在陈述书中还提到(证据同上)5月填志愿时,某老师公然说:“你父亲信访过后不知道感恩,如果懂得感恩,就算你填的三所学校都考上,凭我们学校的关系,也能直接让你去读!”
这一关键笔录,直接坐实“老师2次诱导弃考”事实,但广安区教科体局6月20日《处理意见书》中,对“违规询问程序”及“笔录证据如何关联处罚”,均未详细说明,盼补充信息。
(二)处罚力度与违规程度匹配性存疑
某老师涉及跨18班组织招生、泄露隐私、诱导弃考、教唆作伪证等行为,广安二中5月5日仅作“取消评优”处理,广安区教科体局6月20日《处理意见书》仍以“交由学校处理”回复,存在以下关键疑问:
1.处罚标准不透明:
老师系列行为已涉及《教师法》中“教师应当履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义务,也触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信息保护、招生政策规范,但处理结果仅“取消评优”,未明确是否涉及师德师风核心惩戒,盼能公开具体处理依据与标准,让大家看到这事办得公平公正。
2.监管协同不到位:
教科体局作为教育监管部门,面对“跨18班招生突破学校常规管理”“信息泄露涉及校外机构”等复杂情况,未推动学校、校外机构联动调查,是否存在监管衔接漏洞?若仅以“交由学校处理”收尾,难以从根源解决教育管理问题。
3.教育公平需刚性守护:
诱导弃考、违规招生、教唆作伪证等行为,直接冲击“中考公平”这一基础教育核心底线,若处罚力度与违规后果长期不匹配,会让教育公平失去刚性约束。盼相关部门重视,以透明处理、合理惩戒,重建社会对教育公平的信心。
(三)对“无备案招生”监管存疑
广元某学校无备案、无公章进校招生,违反《四川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广安区教科体局作为监管主责部门,处理意见书中未提及“备案”问题,盼说明是否对该违规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如何规范此类情况。
(四)政策执行与信息公开存疑(补充师风师德整治背景)
广安市4月25日启动“师风师德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同步出台“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十六条”政策,本应是规范教育管理、守护公平的重要契机。但广安区教科体局对某老师系列违规行为(诱导弃考、教唆作伪证、泄露隐私、违规招生),存在以下执行偏差:
1.选择性处理风险:
回复未追查“招生利益链”“学校领导责任”,仅聚焦老师个人行为,是否存在政策执行避重就轻?若专项整治对“跨班招生、泄露隐私、教唆作伪证”等复杂问题视而不见,会让“师风师德整治”流于形式。
2.程序违规与政策冲突:
6月15日调查未成年人时未通知监护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十六条”中“维护家长知情权、参与权”的要求冲突,盼说明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
3.公信力期待:
教育管理部门的处理,不仅关乎我家庭的公平,更影响社会对“政策落地”“教育公平”的信任。若“专项整治”未能解决核心问题,会让群众对政策效果产生质疑,盼以透明处理重建公信力。
(五)程序性质疑:回复回避核心问题,知情权未保障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机关应书面答复具体处理结果。但广安区教科体局和学校对“诱导弃考、教唆作伪证、泄露隐私、违规招生”等核心违规行为的实质处罚内容,回复中未详细说明,存在以下疑问:
1.处罚信息不透明:
回复回避“老师系列违规对应的具体惩戒措施(如师德师风处罚、岗位管理、校外机构追责等)”,家长无法知晓违规行为是否得到实质性纠正,盼公开完整处理结果。
2.程序权利受侵害:
作为信访人,我依法享有“知晓处理进展、获取书面答复”的权利,但目前回复未能回应核心诉求,是否存在程序执行不到位?若连基本知情权都无法保障,难以相信后续处理的公正性。
三、诉求与教育公平呼吁
(一)核心诉求
① 要求相关部门复查某老师违规事实,公开“诱导弃考、教唆作伪证、违规跨校招生、泄露隐私”的完整处理依据、处罚内容,给孩子和家长清晰交代;
② 请广安区教科体局说明处理流程合规性、处罚力度合理性,若存在政策执行偏差,盼纠正,别让教育乱象影响孩子未来;
③ 恳请网友理性关注、转发,让广安区教育相关情况接受监督,推动彻查,还孩子公平受教育环境。
(二)教育公平延伸呼吁
此前实名反映广安第二中某老师个人违规问题,如今完整证据已提交,但广安区教科体局和广安第二中对处理结果的回应,未能解答核心疑问。这不仅是我家庭的诉求,更关乎:
- 教育管理的透明性:若基层教育管理对“诱导弃考、违规招生、教唆作伪证”等严重问题,仍以“模糊处理”回避,将动摇教育公平根基;
- 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师风师德专项整治”“保障学生权益政策”需落地见效,不能让违规者“全身而退”,寒了群众对政策的信任;
- 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性:每一个孩子的受教育权、隐私权都应被严格守护,不能因基层管理漏洞,让孩子成为“牺牲品”。
盼社会关注、监督,推动广安区教育管理部门正视问题,以公开、透明、公正的处理,还孩子一个公平的未来,也给所有家庭一个“教育有保障”的信心!
(注:若需核实证据,可通过平台私信联系,愿全力配合调查,共同守护教育公平 )
“附:因录音过长无法直接上传至本平台,完整版录音可参以下渠道:
麻辣论坛:标题《广二中:名校象下的双标与乱象》抖音平台:账号“平平淡淡才是真”均可查看完整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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