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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K1373次列车脱线,旅客砸窗通风:破窗非自救,守序方为安?紧急避险是大家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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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2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终解释

文/南湖居士

关于今年七月二日发生的旅客列车脱线事故,我是一定要写篇文章深入谈谈的。不为别的,就是和许多网友的集体感受一样,被广铁长沙客运段的通报恶心到了,也被主流媒体《中国网》的评论震惊到了。当然,暂且不管铺天盖地的吐槽,更重要的是我们务必弄清楚一个原则性问题:情急下的砸窗是不是英雄之举,铁路公安对砸窗男子的批评教育有没有道理——毫不客气地去讲,它关系着未来法治领域的走向。

先看这份官方的情况说明,承认了“一名五十多岁女性旅客反映头晕”的事实,偏偏又要做出“没有达到马上开启车门和破窗应急预案的紧急程度”的判断,一般前后冲突的表述难免令人心存疑惑:有乘客因车内闷热出现了明显的身体不适,倘使如此典型的中暑症状都不算紧急,什么才属于紧急状况呢?倒是联系十辆救护车做好了应急准备,其实暗示旅客的耐受情况早已不容乐观:明知车内温度超过三十摄氏度近三个小时,分发矿泉水与八宝粥未必能够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一旦意外降临,那么救护车恐怕是抢救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了。所以,种种迹象足以证明,当时的确处于一种特别紧急的情况,却不是客运段声称的“没有达到紧急程度”。

于是乎,根据目前掌握的公开资料,一位律师参照我国有关法律,给出了相对客观的分析,将本案的砸窗行为认定为紧急避险,笔者亦是非常赞同的。既然这样,砸窗男子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换而言之,所谓的批评教育,便是站不住脚的苛责。然而,原本正常的紧急避险,在某些人的眼里,却变成了情绪外衣对公共安全底线的一次粗暴踩踏,硬是扣了一顶“添乱”的帽子,还要拿“扰乱秩序,最终延误整体救援进度”进行挑刺。为什么呢?仔细琢磨“在困境中成为秩序的守护者,信任专业、有序协作,统一指挥下的疏散远比各自为政高效安全”与“旅客要相信铁路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一类观点,大抵可知其中隐藏的潜台词:即使遇到了紧急情况,当事人也没有资格主动自救,只能被动地等待他人的帮助。如果谁擅自采取了措施,就是犯下了破坏规则的错误。

诚然,习惯了道德绑架的人,总要放肆的指手画脚,不过是挑战极限的忍耐侥幸没有闹出人命罢了。否则,编辑们对规则的解释,或许又会是另一种彻底不同的版本了。但是我以为,玩弄解释规则的游戏,比结果导向的臆想恶劣千万倍——为了尽快平息争议而不择手段,就是纯粹不负责任的态度。提及规则解释的混乱,回顾曾经沦为一纸空文的正当防卫,现在紧急避险面临的尴尬真是何等相似。想来,在极端的特殊情形之下,我们理论上可以跳过某些规则的约束,以便更好处理诸多复杂的变化。很可惜,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神圣权利经常难以落实——眼下,紧急情况的详细含义,紧急避险的开展主体,运用条件、适合范围,以及整个过程是否恰当,具体实践里仍是存在不少分歧的。至于哪种程度称得上紧急情况,该怎么办才叫做紧急避险,如何看待紧急避险带来的影响,无一例外百姓说了不算,最终解释权都是归官方所有的。由此产生了一个极其严重的矛盾: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了群众享有某些权益,究竟实际操作中几乎是形同虚设的,若要争取反而会引火烧身。敢问一句,先利用模糊不清的条款诱导大家打擦边球,再通过最终解释的霸道套路罗织罪名,那不是故意设置陷阱的挖坑害人么?时至今日,逐渐升级的荒谬悖论,对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断造成巨大危害。但愿以后的各项司法裁决不再依靠随意的主观解释妄加评判,而是列举出更加公正的衡量标准作为支持,便是法治文明的一轮跨越式进步吧。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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